2012年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谯家镇新生煤矿“4.26”重大透水事故。

2012年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谯家镇新生煤矿“4.26”重大透水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4月26日10时30分左右,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谯家镇新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下井23人作业,其中12人安全升井。造成1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该矿井田内及周边存在采空区并大量积水,擅自开采隔水煤柱,在有透水预兆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冒险进行巷采出煤,放炮引发采空区积水涌出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1)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非法组织生产。2011 年7月下旬起,以维修巷道名义非法组织生产;2012年4月16日,被相关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与矿井建设无关巷道的施工并进行密闭”的情况下,仍继续在与建设无关的南平巷区域非法组织生产至事故发生。

(2)防治水工作不落实。未成立防治水机构和配备探放水工作人员,无专用探放水设备,也未制定防治水专项设计措施

(3)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风井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以包代管,非法组织生产;二是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一是矿井未按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组织施工,擅自改变开拓布置;二是安全工程严重滞后于主体工程,未安装安全监测监控、通信等系统。

(5)县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一是对煤矿复工验收把关不严,在煤矿存在问题未整改完成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二是对未按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施工、擅自改变开拓布局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上级单位的监管指令,严禁非法组织生产,停工、停面的未经上级单位复工、复产验收严禁组织施工。

2.严格按规定成立防治水机构和配备探放水技术人员,配备专用的探放水技术设备,严格制定并落实专项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严禁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无资质的个人,以包代管,非法组织生产,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规定;承包方严格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人员。

4.外委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一般工种、特殊工种作业证的方可进行施工,做到持证上岗。

5.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组织施工,严禁擅自修改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安全配套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一并进行,不能滞后于主体工程。

6.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摸清采掘区域内断层、含水层赋存状况及准确位置、标高情况,及时做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提出防范措施,不失时机的做好防水、治水工作。

7.坚持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的原则,工作中要制订出安全可靠的探放水措施,报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工程部、安监部审核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