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宏圣一部职工轻伤事故处理通报
关于对宏圣一部职工轻伤事故处理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月21日,宏圣一部早班人员按照班前会布置要求在西区4º坡中部施工2#错车场准备工作。张某某随同跟班队长卢某某用7655风动钻机对南帮风水管线上方进行打眼, 跟班队长卢某某操作7655风动钻机,班长刘某扶钻杆,张某某负责递钻杆工作,安检工吴某某在施工点上方20米处站岗,职工王某某在施工点下方20米处站岗,约12点40分,福建队三轮人车司机赵某某开车从4º坡底部向上经过此处时,在施工点下方20米处站岗的职工王某某急忙对其晃灯并大声呼叫进行制止,但其仍然我行我素没有理睬,向前行驶,当其经过打钻施工点时,三轮车车棚挂住正在施工的7655风动钻机操作部分,风动钻机随即倾倒下落到三轮车车椅处,风动钻机操作部分将操作人员卢某某拌倒,风动钻机钎杆部分在下落过程中打在站在钎杆下放附近的职工张某某的右脸上,造成张某某脸部挫伤,张某某挂伤后,宏圣一部施工人员急忙将其送往武安医院进行治疗。
二、事故原因
1、福建队三轮人车司机在没有操作证的情况下不严格执行寺河矿辅助管理制度有关制度,在经过施工点下方20米处不理睬站岗职工王朝兵对其晃灯并大声呼叫制止,仍然向前运行,在经过正在施工现场时不停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福建队干部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辅助运输安全意识差,在寺河矿相关部门多次强调加强辅助运输管理重要性的情况仍然发生此次事故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1、福建队三轮人车立即停止在西区4º坡的运行,福建队干部对三轮车司机进行整顿学习。
2、宏圣一部要在4º坡施工地点上下方20米处设好反光警戒,并挂“正在施工,严禁通行”的反光标志牌。
3、宏圣一部在4º坡施工人员发现有车辆行驶必须提前向来车发出信号。
4、通过西区4º坡的车辆行至施工点50米处,减速鸣笛,车辆行至20米处停车等待施工人员撤离安全地点方可通行,待车辆通过后,宏圣一部方可作业。
5、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事故通报,举一反三的吸取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寺河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辅助运输管理,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