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井下机电工区西主井猴车座滑跑事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井下机电工区西主井猴车座滑跑事故的处理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11年10月31日,中宇二部601队早班于6时20分许开完班前会,约6时30分许,人员到达西主井口准备乘坐候车入井;6时35分许,王某某乘坐16号猴车行至距井口约30m处时,感觉后背有重力(脚蹬)将其从猴车上蹬下;由于西主井坡度大,王掉下猴车后无法停下,连续滚动,滚动约有10m处,被皮带架挡住才停住,腰部被自救器垫了一下,感觉有些疼痛,就坐在地上休息。中宇二部当班安检员刘某某在乘坐猴车口处听到有人呼喊,立即走下去发现王某某坐在地上,向其询问情况后,约6时50分许反至西主井口房向中宇二部调度进行了汇报;并立即安排在等候猴车的杨某某和卢某某将王某某搀扶上井,约7时许行至文化走廊遇到601队队长杨汝泽,杨询问情况后将王定其扶上班车,随后入井;王某某返回中宇二部洗澡后,约7时50分到项目部调度室说明情况,中宇二部调度安排中班跟班队长余某某将王某某送至医院进行诊治,经医院诊断为第四、第五根腰椎横突骨骨折,伤者要求到局医院进行治疗,后矿医院将其送至局医院,现在局医院治疗中。
后经落实,由于15#猴车抱索器紧固螺丝松动,猴车座沿钢丝绳滑跑,滑至16#猴车处,乘坐15号猴车人员将乘坐16号猴车王某某从猴车上蹬下。
井下机电工区机电队按照规程规定,于10月29日夜班对猴车车座进行了检修窜移。
二、事故原因
1、井下机电工区猴车15#座抱索器紧固螺丝松动,人员坐在座上后,猴车座向下滑跑,滑至16#车座处,将16#座上人员蹬下,16#座上人员掉下后连续滚动,被自救器顶在腰部致伤,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井下机电工区机电队猴车包机人赵某某,岗位责任心不强,在猴车车座窜移后,未将抱索器紧固螺丝紧固到位,每日检查中也未发现该处隐患,日常检修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井下机电工区机电队,对猴车检修工作不够重视,对猴车日常检修监督不力,把关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井下机电工区平时对本队干部、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5、机电科对井下机电工区猴车业务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6、搬家办对井下机电工区猴车日常检修、运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7、安监科对西区猴车运行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安全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1、井下机电工区立即对猴车(东、西)所有抱索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2、井下机电工区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教育,今后对设备日常检修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3、机电科牵头联系厂家对猴车抱索器进行技术改造,防止因人员乘坐猴车晃动,导致抱索器紧固螺丝松动,猴车滑跑。
4、机电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东主井、东副斜井、西主井、西副斜井、东风井、上庄风井、三水沟风井、潘庄风井等所有提升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搬家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东、西主井猴车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处理,以保证猴车运行安全。
6、安监科要加强对井下机电队猴车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猴车时刻在无隐患的情况下运行。
7、各驻矿施工单位、矿需乘坐猴车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事故通报,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查找本单位提升设备运行情况,并规范本队职工乘坐猴车的行为,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