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采二队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连采二队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05年1月3日18:00班,连采二队正常生产。4日0:10分,33013巷割煤14米后,司机张晋某准备调机到33014巷割煤。机组在33012巷调正后,司机和副班长安某某站在机组小溜左侧,副司机张志某站在机组右侧负责监护电缆。00:40分,司机张晋某启动连采机向33012/33014巷42#横川里拐,副司机发现靠帮放在横川三角处的电缆可能被运行的连采机挤伤,在其上前处理的过程中,被连采机切割头挤伤,后送矿医院治疗,经诊断张志某右大腿外侧肌肉挫伤。

二、事故原因

1、副司机安全自保意识差,在连采机运行过程中,违章进入机组与巷帮之间拖移电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连采机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心不强,在影响设备行进的电缆未被清除,现场存在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盲目违章调机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当班班长作为本班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管理不到位,岗位职责不清,未对调机工作进行现场安全把关,也未安排人员在连采机行进路线设警戒,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当班安检工岗位责任心差,现场安全监督把关不严,未对机组调机过程进行安全把关,也未督促班长安排人员在调机现场设警戒,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5、连采二队安全副队长(当班跟班干部)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班前会安全工作布置不具体;现场岗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未和班长对本班的安全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和安全把关,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6、事故现场人员安全互保意识不强,未协助司机做好调机过程的安全把关工作,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个原因。

7、当日值班干部岗位责任心不强,任意安排不了解现场的人员代替其召开班前会,使班前会安全工作布置不具体,安全管理出现漏洞,属于严重失职行为。

8、连采二队队长、书记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淡薄,岗位安全责任心不强,现场存在违章操作的现象,是造成本次事故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各连采队要认真贯彻落实《连采工作面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铲车、梭车、连采机、锚杆机等行走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不作业”的有关规定。

2、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连采队掘进《作业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使规程措施能够正确指导生产,便于规范职工的操作。

3、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在进行各种作业前,要首先对人员、设备、环境进行认真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避免因个人的违章操作导致人身事故的发生。

4、加强职工的岗位作业标准和操作技术培训,规范岗位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

5、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查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及时纠正和排除,杜绝因管理失误造成事故

6、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7、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地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利用班前会、周三安全活动学习事故案例,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