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5.13”连掘二队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05年5月13日零点班,连掘二队安排李某某带5人到东三胶带巷13017巷口附近给井下机电队安装绞车。2时30分当班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后,李某某派卢某某到33031巷开三轮车运锚杆、风钻和倒链。卢某某将材料工具运到位卸掉后,就近把三轮车停放在东三运输巷东帮距13017巷口以南2m处,之后去安装绞车处干活。
目前,正值3302工作面出支架期间,东三运输巷车辆运输繁忙,此三轮车影响到支架运输车辆的正常通行。
二、事故经过
5月13日零点班5时许,运工工区司机田某某驾驶15支架拖运车由3302驶出,经过东三运输巷与13017巷口时,由于巷帮停放的三轮车影响,主车通过后拖车过不去,田某某停车让跟车工王某去找三轮车司机。三轮车司机卢某某过来后打算将三轮车开走,但在发动车时摇把折断,车发动不了。三轮车停放位置向南为3o—5o上坡,向北支架拖车挡住了退路,于是他和王某商量让支架车退2m,然后把三轮车推到13017横川内。在支架车后退过程中,车身摆动挂住三轮车帮,三轮车下滑,将站在三轮车驾驶台与巷帮之间的卢某某挤伤,后现场人员将卢某某送往矿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卢小宗左腿胫骨骨折;左膝关节胫骨平台骨折;右大腿中部外侧肌肉挫伤。
三、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三轮车司机卢某某安全意识差。三轮车停放位置不当,将三轮车长时间停放在主要运输巷内,给各种大型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处理三轮车过程中,安全自保意识差,在支架车后退时没有撤到安全地点,致使自己被挤伤。
2、15车司机及跟车工违章行车,发现前方有影响车辆通行的障碍物时,没有提前停车,强行通过;在倒车前没有认真观察周围情况,未将行车沿线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导致车辆挤伤人员。
管理原因
1、连掘二队对三轮车和司机管理混乱,随意行驶和停放三轮车。
2、运安工区对司机的安全意识教育不够,技术培训不到位。
3、辅助运输管理部门调度室业务管理不到位,对东三运输巷的车辆运输协调不力,车辆行驶混乱。
四、防范措施
1、各类司机必须按章行驶和停放车辆,严禁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及各错车巷口停放车辆,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2、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加强对三轮车管理,严禁在井下随意行驶和停放三轮车,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调度室要进一步完善辅助运输管理制度,规范三轮车及其司机管理,明确规定各单位三轮车的行驶范围,严禁三轮车随意驶入运输支架行车线路,以防发生撞车事故。
4、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心,增强自保互保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5、各有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搬家、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等重点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同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