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对运输一队车辆撞断电缆事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关于对运输一队车辆撞断电缆事故的处理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13年7月12日中班,运输一队司机翟某某驾驶8608#豹师自卸车往回收队东四43031巷送溜槽过程中,17时30分许,经过43035巷/31巷11#横川拐弯处,豹师自卸车打滑将43031巷右帮钻机25㎡电缆撞断,司机立即向值班、调度台及相关单位进行汇报,现场组织电工进行处理,于11时许处理完毕,钻机恢复供电,共计影响时间5小时30分钟。
经落实:机电部12年7月25日下发的电缆使用标准中规定:帮钩电缆吊挂以最末电缆钩下沿为准,运输巷不低于2.5米,非运输巷不低于2.0米,钻探一队43031巷电缆吊挂高度不足1.8米。
二、事故原因
1、运输一队中班料车司机翟某某,驾驶料车往东四43031巷回收队运送溜槽过程中,未观察运输线路周围环境以及是否符合通车条件,盲目通过,且注意力不够集中,不慎将巷帮上钻探一队电缆撞断,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运输一队平时对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车辆运输管理工作存在漏洞,辅助运输线路不符合通车条件强行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钻探一队43031巷电缆吊挂不符合机电部下发的《电缆使用标准》中的规定(帮钩电缆吊挂,运输巷不低于2.5米),现场机电管理严重失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回收队负责43035/31巷标准化达标工作,现场标准化不达标,路面煤泥太多,导致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打滑,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5、运输室作为辅助运输主管科室,辅助运输路线不符合通车条件(43031巷)未能及时督促整改,辅助运输工作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6、生产技术部作为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43031巷标准化不达标未能督促整改,标准化达标工作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7、机电部下发电缆吊挂管理规定后,未能落实到现场,有规定无落实,管理存在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又一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1、运安工区要加强本区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各岗位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及时观察运输路线情况,发现有影响车辆运行隐患要及时停车处理,并向相关科室汇报。
2、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部下发的《电缆使用标准》吊挂电缆,目前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利用一天时间整改达标。
3、运输室要加大对井下各路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4303运输路线的检查,发现路线不具备行车条件要立即停止通行,防止因路面打滑造成事故。
4、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要加大对井下各施工地点的标准化检查力度,确保我矿标准化工作静态、动态达标。
5、各单位在今后车辆运输过程中,先观察周围运输路线,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杜绝车辆强行通过。
6、各单位及驻矿外施工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事故通报,举一反三的吸取事故教训,安排跟车人员时要安排有责任心的老工人进行跟车,车辆运输过程中,不慎将巷道内各种管线、通风、机电设备、设施等损坏后,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及调度室汇报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