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2•1”锚杆机运输伤人事故

寺河矿“2•1”锚杆机运输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月31日17时,寺河矿预备队生产一班在该队值班室召开18点班班前会,当班出勤25人,值班干部司某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班长王某布置了生产任务,并进行了分工。

19时30分许,18点班人员到达工作面与上一班进行了交接班。接班后在2305尾巷2#横川支护了2m,退出锚杆机,调进S200MJ连掘机组。22时,瓦检工检查发现距尾巷迎头60m处有一高冒区瓦斯大,跟班干部李某立即派人进行接风管处理。22时30分开始割煤掘进,2月1日0时40分掘进5m后将连掘机组退出,班长王某安排锚杆机司机李某开进锚杆机准备支护。

0时50分许,锚杆机进到2#联络巷口拐弯处时,锚杆机司机李某见后面有人晃灯,立即停机下车查看,发现当班安监工侯某倒在锚杆机右后侧,腿部出血,急忙通知班长,班长、跟班干部组织现场人员将侯某护送上井至医院进行救治。

二、事故原因

(一)在没有清人的情况下,锚杆机司机也未观察前方是否有人,违反《2305尾巷掘进作业规程》和《锚杆(索)机操作补充安全技术措施》,驾驶锚杆机调机,将安监工轧伤,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安监工侯某,作为当班现场监督的安全专职人员,自己不带头遵章守纪,反而违反《2305尾巷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站在锚杆机行前的区域和线路上,站位不当,被锚杆机轧伤,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

(三)预备队当班班长现场把关不严,自主管理差,违反《2305尾巷掘进作业规程》第9.16.2条“锚杆机调机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清理路线,专人拖拉电缆,专人设置警戒后方可进行”的规定,在锚杆机前进调机前,没有将巷道内的所有人员清理干净,就违章指挥进机,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四)预备队干部安全管理有漏洞,自主管理差,不能督促职工将《2305尾巷掘进作业规程》落实到作业现场,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五)寺河矿安监科对小班安监工要求不严,自主管理差,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一)寺河矿要加强自主安全管理,严格规程措施的落实,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或隐患,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寺河矿预备队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搞好自主安全管理

(三)寺河矿安监科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把关作用,加强对小班安监工的管理,搞好自主安全管理,严格要求安监人员要带头遵章守纪,以身作则,真正起到现场把关的作用。

(四)寺河矿要严格落实重点工程跟班制度,跟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按规定监督把关,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五)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规程措施的落实,搞好自主安全管理,保证“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