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井宏圣六队三分队铲车撞皮带架事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西井宏圣六队三分队铲车撞皮带架事故的处理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16年5月21日早班,西井宏圣六队三分队当班司机张某驾驶铲车(型号为ZL18EFB轮胎式防爆装载机)从西三集中回风巷工作面回收溜子,计划运至西三集中运输巷4#错车点存放。14时10分,铲车司机回收第五趟时,行驶至西三集中回风巷13#钻场处时,铲车刹车突然失灵、溜车,将悬空吊挂的1m皮带挤至巷道南帮,铲车右后轮掉入水仓,司机将铲车熄火后,向项目部值班室及矿调度进行了汇报,队组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于18时30分处理完毕,影响时间3小时40分。

经现场勘查;

1、西三集中回风巷皮带架悬空吊挂在顶板上,现场未对皮带架造成严重损坏,仅有2架轻微变形,铲车后左侧尾部灯架脱落,水箱出口管撞坏,左侧前轮扎破。

2、铲车刹车失灵后,铲车向后溜车,溜车痕迹约为20米,将皮带护网(钢筋网)不同程度撞坏。

3、经运输科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铲车刹车油油量不足,造成刹车失灵。

二、事故原因

根据《寺河矿事故分类标准及统计规定》第三条2.5款之规定,认定本次事故为较大非伤亡事故

1、西井宏圣六队三分队铲车司机(检修工)张某,岗位责任心不强,驾驶铲车前未对车辆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刹车油位过低,铲车运行过程中导致刹车失灵,将皮带撞坏,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

2、西井宏圣六队对本单位铲车日常检修维护工作不重视,车辆各系统完好情况排查不到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严重失职,对本次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3、运输科对西井宏圣六队自主管理车辆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三、防范措施

1、西井宏圣六队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运输安全意识教育,加大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提高司机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开车时要严格检查车辆各方面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杜绝检查不到位盲目开车现象发生,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运输科要加大对各区队自主管理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督促队组整改,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运行。

3、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事故通报,举一反三的吸取事故教训,重点对刹车系统系统进行检查,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