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304工作面回撤采煤机左摇臂运输运输途过程中损坏调高孔护套的处理通报
关于4304工作面回撤采煤机左摇臂运输运输途过程中损坏调高孔护套的处理通报
一、 经 过
1、2016年10月27日夜班,运安工区安装队夜班在4304工作面回收采煤机摇臂。3时许,用55铲车将采煤机左摇臂运输至4304外切眼的43041巷口拐弯处时,左摇臂一侧掉下拖地运输(现场勘查发现有拖地痕迹约30米长),将摇臂上调高油缸的连接孔内轴护套损坏。
2、根据运安工区《装卸采煤机管理制度规定》中要求,回撤采煤机摇臂时,应将采煤机摇臂行星头侧放置于55铲车铲板上,用40T大链捆绑不少于2处;现场实际将摇臂调高侧与行星头侧装反,且大链只捆绑1处。
3、经机电管理部核实,采煤机左摇臂调高油缸连接孔内轴护套价值2671元。
二、事故原因
根据寺河矿《事故分类标准及统计规定》第三条1.37款规定,认定本次事故为一般非伤亡事故;对相关责任处理意见如下:
1、运安工区安装队跟车工(装卸人员)刘某,运安工区运输一队铲车司机冯某,岗位责任意识差,未按照《装卸采煤机管理规定》执行,现场违章装运采煤机左摇臂,且在摇臂一侧掉落时,仍然拖行运输,导致设备损坏,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
2、运安工区安装队对综采工作面回撤设备工作不重视,现场装、卸工序监督把关不力,设备保护不到位,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对本次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三、防范措施
1、运安工区要加强本单位运输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对机电设备装、卸工序规范,杜绝违章装卸,导致运输途中造成设备损坏。
2、运安工区要加强对本队干部、职工岗位责任意识教育,提高节约意识;在运输过程中,发现损坏或撞坏沿途设备、设施、管(线)要及时汇报,采取措施立即处理,杜绝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更大的经济损失。
3、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本次事故通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