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一矿东井修护三区“5.10”工伤事

潘一矿东井修护三区“5.10”工伤

2013年5月10日14:30左右,潘一矿东井修护三区301队在主井北煤仓清仓时,发生一起吊篮下滑造成三人受伤的事故

修护三区301队被安排到主井清理北煤仓,现场距北煤仓仓口巷道内10m左右安装一台JH-8型回柱绞车,煤仓上方吊挂一滑轮,通过吊篮实现人员及物料上下,仓内矸石采用放炮松动后通过仓底眼放矸,绞车旁及清理现场安装有点铃信号,并辅助对讲机联络。该队当日夜班已进行了第一个班的清理,工作一切正常,早班经过安全确认后进行了交接班,随后开始组织施工。当班的跟班队长是毛新纯,班长李奎,跟班副班长蔡纪勇负责开绞车。经过安全检查确认后,蔡纪勇开始对绞车进行操作。在下午2:30左右,该队已顺利进行了两茬炮的施工,清理深度至煤仓上口10m左右,第三茬炮也已装好准备放炮,当时仓底有301队毛新纯、黄玉松、梁仁好、陈柱柱以及通风队放炮员许新和放炮班班长魏修波6名职工。毛新纯安排魏修波和陈柱柱先上去,其余人员随后升仓。蔡纪勇在确认信号后开始启动绞车将两人上提,当吊篮距离仓口还剩不到1m时,绞车的离合缓慢松开,吊篮在其重力作用下开始下滑,蔡纪勇赶紧按停止按钮,但无法控制吊篮下滑,吊篮在其重力作用下滑到仓底矸石上,造成吊篮内的魏修波和陈柱柱两人脚踝骨折,吊篮到底歪倒时砸到仓底的梁仁好右脚,造成梁仁好右脚骨折,经鉴定魏修波和梁仁好两人为一般重伤,陈柱柱为轻伤。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吊篮下滑速度过快,触及仓底矸石,造成两名乘坐吊篮人员及下口人员受伤。间接原因: 1.绞车司机对绞车性能掌握不熟,对关键环节未做到安全确认,导致离合没有完全合实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前会工作安排不细致,对工作中的关键工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没有强调到位,使职工在实际操作中不能把握住安全工作的重点。3、跟班队长现场跟班质量不高,特别是对JH-8绞车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注意事项没有进行现场讲解。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性责任两人一般重伤,一人轻伤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    2.提高班前会质量,加强班前会工作安排的针对性,要结合现场工作和职工情况针对性安排,并讲清安全注意事项,确保作业安全。    3.提高跟班人员跟班质量,对关键环节要把关到位,盯重点,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