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一区机电队“9·6”工伤事故

掘进一区机电队“9·6”工伤事故2015年9月6日早班,掘进一区发生一起工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2015年9月6日早班,掘进一区机电队在西三11槽皮带机上山三联巷处向外运送更换下的皮带机主滚筒,李瑞、陈家宝等5人使用5吨手拉葫芦起吊牵引往外运滚筒。约8:50,在向外拉运滚筒时,站在最后方的陈家宝被顶部外露过长、用铁丝系在顶板上的锚索弹伤眼部,造成右眼下泪小管断裂,右眼顿挫伤,右眼前房积血,损失工作日300天。

二、事故原因:(一)未对锚索外露过长部分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理措施,而是采用铁丝系在顶板上,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下弹伤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作业前,对现场安全环境检查不细;在使用手拉葫芦运送滚筒时,未安排1名职工专门对现场安全环境进行观察,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三、事故性质:依据淮南矿业集团10月份新发工伤人员伤情程度界定明细表,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一般重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