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马庄煤矿“10.29”透水事故
2008年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马庄煤矿“10.29”透水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08年10月29日19时10分许,河南省济源市马庄煤矿(以下简称马庄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其中3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590万元。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突水点(马庄煤矿一下山中部小溜子巷内的西拐巷正头)西部以上存有大量的老空区,老空区内存有大量的承压水,突水点处到老空区的防隔水煤柱宽度不够,在承压水长期的压迫和浸渗下,防隔水煤柱被突然冲垮,老空区内的水瞬间溃出,是造成这起透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马庄煤矿长期违法违规生产。该矿为技改矿井,应该按照批准的技改设计的工程施工,不得施工与技改无关的工程,但该矿自去年以来,长期组织在非技改区域开掘巷道、生产出煤。
2.马庄煤矿防治水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水;探放水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探放水工作无人监督检查,探放水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探水时发现了西拐巷正头周围有老空区并且钻孔有少许水流出,接近老空区的西拐巷在掘进及探水时发现有渗水、淋水等透水征兆,这些水害重大隐患没有引起矿上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
3.马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技术管理严重疏漏。部分矿井管理人员无上岗资格证,矿上任命的部分管理人员不参与实际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缺少跟班安全检查员和瓦斯检查员,缺少专职技术人员;技术管理混乱,对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了解的不清,没有绘制井下实际工程图,缺少作业规程,没有专项探放水措施。
4.济源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克井镇政府对煤矿长期违法生产监管不力。济源市煤炭管理局在发现马庄煤矿存在在非技改区域作业问题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上级指令擅自批准马庄煤矿进行技改施工;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不到位,在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末调整之前,放松了对煤矿安全的监管;济源市克井镇政府对马庄煤矿长期违法生产监管不力,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
5.济源市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强。济源市煤炭管理局为济源市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下设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能力受到限制;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科只有1人,不能充分履行执法监察职责。
三、防范措施
(一)技改煤矿必须严格按照技改设计程序施工,不得擅自施工与技改设计无关的巷道。
(二)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技术管理和探放水工作,充实技术队伍,井下工程施工情况及时上图,研究并掌握井下地质条件变化情况,掌握矿井水文和老空区情况;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采用专用探水钻,制定专项探放水措施和作业规程,安排专人对探放水工作进行现场监督、验收。
(三)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督促煤矿充实技术力量、抓好职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提高办矿水平;对发现隐患要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法违规施工现象。
(十二)2008年河南洛阳市宜阳县顺达煤业有限公司沙坡煤矿“11.13”顶板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08年11月13日5时57分, 河南洛阳市宜阳县顺达煤业有限公司沙坡煤矿一水平二石门东翼绞车房回风上山发生顶板事故,3人下落不明。
二、原因分析:
(一)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不到位,现场支护质量差,存在空顶作业冒险作业现象。
(二)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施工时,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安全确认和监护,且未安排专人负责观测顶板。
(三)矿井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出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三、防范措施:
(一)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上报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煤矿企业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细致排查事故隐患;要强化现场管理,专人负责观测顶板,及时加强支护,严禁空顶冒险作业,切实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施工。
(三)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不得迟报瞒报事故。有关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