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3.22”透水事故

2010年河南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3.22”透水事故 一、基本情况:

3月22日零点40分左右,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11人被困井下。

二、原因分析

(一)资源整合筹建处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矿安全管理不力,没有及时督促解决该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该矿的违规生产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二)对该矿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没有使该矿的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得到实质性提高。

三、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注销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整合后的矿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重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整合后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

(二)切实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防御能力。凡是存在受废弃矿井、采空区积水威胁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防治水患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要完善矿区水文地质资料,为防治水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依据。凡水文地质资料缺失的矿井,要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察。要完善井下排水设施,加强日常检修维护,确保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运转正常。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地表水淹井。

(三)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制度。采掘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遇紧急情况时,必须迅速撤出所有受透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对于受水害威胁矿井,必须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装备,否则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四)认真做好矿井水害应急救援工作。要制订和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文地质情况复杂地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