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神火集团薛湖煤矿“4.12”坠落事故
2018年河南省神火集团薛湖煤矿“4.12”坠落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12日14时30分,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以下简称“薛湖煤矿”)29020中巷底抽巷溜煤眼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79.7万元。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29020中巷底抽巷溜煤眼刷扩作业爆破落矸造成溜矸小井堵塞,在未采取可靠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情况下,作业人员站在溜煤眼内矸石上进行疏通作业,风钻捣矸导致仓内矸石突然塌落。
(二)间接原因:
1、薛湖煤矿现场安全管理松懈。没有对溜煤眼刷扩作业的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的评估管控 ②。现场管理人员、带班领导没有对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作业地点实施重点安全监督。安检人员没有对违章作业予以制止。
2、薛湖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不严。在没有编制作业规程的情况下,安排29020中巷底抽巷溜煤眼施工。《29020中巷底抽巷溜煤眼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没有明确规定防止堵仓安全措施和处理堵仓的作业方式、作业人数、人员站位和可靠的防坠措施等内容。负有审批职责的部门和人员审批把关不严,没有对安全技术措施存在的重大缺陷提出修订完善意见。
3、薛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疏通溜煤眼作业的安全风险及危险程度辨识能力不足,安全自保、互保能力不强。
4、河南神火集团安全监督检查不力。河南神火煤业公司对矿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检查指导不深入,对薛湖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薄弱、风险评估管控不到位、无作业规程施工等问题失察。
三、防范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矿井各系统、各环节、各地点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安全防控体系。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带班和现场监督检查责任,果断处置、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防止隐患转化为事故。
(三)切实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的完整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明确作业规程的适用范围,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批把关。
(四)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安全培训实施严格的计划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考核管理。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效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全员安全风险辨识专项培训考试,切实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风险辨识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和专业技术素质。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力度。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力量配置,形成制度完善、体制健全、监督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