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蒙古乌海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2010年内蒙古乌海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0年3月1日,在建的神华集团骆驼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造成32人遇难、7人受伤。
二、原因分析:
1.该矿地质勘探资料与实际水文地质情况有差异,对奥灰水防治工作认识和措施不到位。该矿地质资料显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思想麻痹大意,尤其是该矿2007年12月轨道大巷发生奥灰水涌水淹井后,未引起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奥灰水防治措施。
2.矿井建设施工中的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规定,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没有制定探放水方案,在实际施工中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超前探放水措施。
3.没有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的规定,应急处置工作不果断、不及时。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在出现炮眼喷水、工作面片邦、附近巷道底鼓等透水征兆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未立即采取断电、撤人措施,继续进行抽排水作业,最终酿成特别重大事故。所有这些,都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抢工期、赶进度等突出问题。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超前探测十二字方针。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测;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编制《承压开采可行性评价及安全技术措施》,接近地质异常区时必须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由总工组织评审,并按照设计严格施工探放水工程。
2.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排查隐伏断层、陷落柱,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采用高精度物探等探测手段。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应实行隔离开采措施,并按照规定设置防水闸门,配置强排水系统。必要时可采取疏水降压或注浆加固等方式对承压水进行治理。
3.加强超前探、探放水的现场管理,保证探放水施工严格按照规程、设计进行;加强防治水知识培训,井下作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防治水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