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湘潭 共同家园】湘潭市城管局突击清查液化气经营场所
湘潭在线7月2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徐美 周玉婷 通讯员 熊志成)为了吸取“7·7”燃气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近期以来,市城管局开展了燃气行业打非治违行动,前期已责令关闭11个无证液化气经营场所。针对群众举报的28个液化气经营场所,7月27日,市城管局组织了燃气办、直属支队等部门开展了地毯式清查,坚决把安全隐患清零。
当天,通过周密部署,行动分3组进行,逐一对群众举报的液化气经营场所展开突击检查。根据群众举报,第二组执法人员来到岳塘区霞城街道下摄司村一岔路口的两间平房,门被打开后,房内的场景不禁令人出了一身冷汗:两间狭窄的屋子里,密密麻麻放置着数十个液化气钢瓶,屋内的温度还不低。通过清点,屋子共储存75个15公斤液化气钢瓶,其中实瓶60个,空瓶15个。“这个燃气储存点严重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且储存超标,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后面还紧邻着居民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检查,该储存点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储存点予以查封,并责令该储存点的燃气来源公司湘潭市飞虹燃气有限公司立即派车将所有的液化气钢瓶转移至安全地带。20分钟后,该储存点的液化气罐被转移。
第三组执法人员同样查处了一违规储存气源行为。在岳塘区纱厂横街老育才学校附近,一家不起眼的粮油店里摆放着20余个液化气钢瓶,经营户为同丰公司送气工。经检查,该经营户无证储存气源,并且无证运送新光公司液化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该经营户辩称自己是经过培训的送气工。执法人员指出,送气工只能从专门的供货站接瓶装燃气后再送至客户家,不得非法储存,也不得随意接送其他公司的燃气。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联系了新光、同丰两家燃气公司,敦促他们马上将该储存点非法储存的液化气罐转移走。同时一再教育该经营户今后要按规定运送液化气,如果再被发现违规,将予以顶格处罚。
在当天的突击检查中,还有一些隐患被执法人员发现,如霞城街道岳塘村一液化气经营点在停业后未及时将原店内的4瓶液化气(实瓶)转移。检查中,执法人员也发现有些被举报的经营点已被当地政府关停,对于这类经营点,市城管局一再嘱咐当地安监、城管部门加大密度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市城管局也将再杀“回马枪”。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气行业打非治违行动将持续开展,接下来,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燃气经营行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燃气违规行为,市城管局燃气办举报电话为5858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