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私充点爆炸 受害者遇索赔难
7月10日早上,市民周老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想不明白,“楼下起火烧了我家的所有物品,我到底该找谁赔偿损失?”
周老伯告诉记者,他和老伴住在端州城区城东三区26幢202房。今年3月16日晚上这栋住宅楼的煤气爆炸起火事故,致使202房等10户邻居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其中6户人无家可归一个多月。由于周老伯的房屋位于爆炸起火的102房楼上,故损失较大,“我们家里的家具、电器、衣物等物品全部被烧毁,共价值4万多块钱。”
据端州区城东街道柳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夏肇敏介绍,事件发生以后共有10家住宅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其中202房损失最重,他和另5户原住民拿了我们居委会工作人员垫支的钱,在外面租住了一个月多。”经端州区城东司法所、柳园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联合组织调解,城东三区26幢102房业主彭女士出资,给202房周老伯等10家邻居接通了照明电,装修了他们受损的房屋,让邻居们先后搬回原有的住房。
夏肇敏告诉记者,城东三区26幢102房是个煤气私充黑点,“老板是外省人,在这次爆炸火灾事故中被烧伤。他在肇庆医院治疗以后,目前已返回老家疗伤。”
7月10日早上,记者看到城东三区26幢住宅楼202房等住户的住房通过装修,已经基本恢复原貌。但是由于赔偿问题,有些住户依然没有清除被烧毁的空调等电器。
记者走访202房周老伯、402房黎女士等住户,他们都根据家中的受损情况,提出了3000元至4万多元的赔偿,“由于楼下102房的屋主不愿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102房屋主彭女士称,“我已经花钱给那些受害邻居装修了房屋,已尽了房东的义务,他们应该找租用我房屋从事煤气私充黑点的老板索赔。”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伟华给城东三区26幢202房等受害屋主支招,“他们应该联合求助法律,请律师取得肇庆市消防部门对这次爆炸火灾事故的认定书,再根据这份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起诉102房屋主或租客,依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