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在辖区开展了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查扣非法燃气钢瓶53个,查处2起燃气经营者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的案件,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为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在辖区开展了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查扣非法燃气钢瓶53个,查处2起燃气经营者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的案件,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执法检查行动,上溪大队一方面对燃气经营站点及送气工住所有无规存储燃气瓶进行全面清查;另一方面做好以往查处捣毁过的燃气黑窝点“回头看”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执法队员在检查时发现两家经营站点擅自将有塑封保护的已充装气瓶存放在经营站点外未经核准的场地,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法队员当场督促当事人将违法存放的燃气钢瓶转移到符合规定的场所存放,并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两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金额4000元。
    执法队员介绍:燃气钢瓶的存放场所要满足在消防安全方面一系列标准才能启用。尤其最近义乌气温逐渐回升,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场所存放燃气钢瓶,极易发生燃气膨胀、外逸,稍有疏忽就会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上溪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及人群密集区的燃气安全检查力度,在细节上不马虎,确保市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舒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