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液化气瓶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为护航G20峰会,预防燃气瓶爆炸恶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开展瓶装燃气销售实行“实名制”工作,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用户在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普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从正规渠道合法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气瓶。建议到正规门店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购买,并索要购物凭证,每次购气后留存凭证,做好使用登记,以便于极端情况下的责任认定。购买液化石油气时,请将气瓶委托给有上岗证的送气工。
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检测一次,请不要使用报废钢瓶或过期未检测的钢瓶。“螺丝瓶”属于报废瓶,继续使用很危险,识别“螺丝瓶”可通过查看瓶罩是否用螺丝连接瓶体,有则是“螺丝瓶”。
3.请使用正规出厂的焊接气瓶。正规出厂的焊接气瓶在护罩上标有气瓶型号、规格、参数、制造许可证编号、制造年月、编号等信息,检验合格标识上标有检验单位。
4.经常检查是否漏气。在更换钢瓶并连接减压阀后,在角阀、瓶口等连接部位可通过涂抹肥皂水进行试漏检验,无连续气泡出现方可使用,严禁用明火检漏。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不易扩散,禁止在地下、半地下空间内及通风不良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平放和倒置钢瓶,不得私自倾倒残液。
5.家用液化石油气灶具和热水器的建议使用年限为8年,钢瓶减压阀的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密封圈的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价格过低的减压阀和燃气器具一般不合格,请谨慎购买。
6.橡胶胶管的建议使用年限为18个月,连接长度不超过2米,不少于0.5米,中间不能有接口,不得穿墙越室,并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损坏、漏气须立即更换。(赵立春 毕凯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