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气瓶泄漏 女子点火后爆炸受重伤

        因家中的液化石油气瓶突然泄漏燃气,独居出租屋的29岁女孩罗某未察觉,在室内点燃烟具引发爆炸造成火灾,头部、脸部及双手的上肢严重烧伤,至今仍在珠海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她认为是气瓶质量有问题。记者昨日从香洲区法院获悉,为方便受伤当事人立案,4月16日下午,香洲区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及书记员前往市人民医院,为罗某办理了立案及授权委托手续。
不知气瓶泄漏 点火后爆炸燃烧
        记者了解到,罗某独居在柠溪双竹街某出租屋内,2月15日晚,液化石油气瓶突然泄漏燃气,她在客厅打火时未及时察觉,导致燃气爆炸,造成严重火灾。该事故不仅导致罗某私人财物及出租屋严重损毁,更造成罗某严重烧伤。
        罗某称,依据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调查出具的事故情况说明书,燃气泄漏是因珠海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气瓶自身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遂委托他人向香洲区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由于事发前罗某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在爆炸火灾事故后,罗某还有可能面临毁容或残疾的严重后果,虽然社会团体为她提供了部分慈善救助款,但这些款项远不足以支付她今后巨额的医疗费用。因经济特别困难,罗某一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缓交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希望得到法院的批准。
        双手严重烧伤 委托母亲代理诉讼
        香洲区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听取了罗某因双手严重烧伤,起诉状等相关文书都无法由其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的相关陈述后,又得知罗某愿意委托其母亲代理该案,决定依照《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窗口预约服务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上门为罗某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以及授权委托手续。
        4月16日下午,香洲区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及书记员前往珠海市人民医院,向罗某询问了此次起诉及诉状的内容是否为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罗某表示肯定。随后,立案法官向罗某说明了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及办理手续规定,并记录将罗某的母亲作为她的诉讼代理人。随后,法院立庭一庭为其办理了该案的立案及委托手续,对于罗某提交的缓交免交诉讼费申请,法院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