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液化气螺丝瓶仍在危险使用

  螺丝液化气钢瓶因安全隐患,早被列为淘汰产品,可市燃气管理办日前在湖南省湘潭县燃气经营店检查时,发现仍有农村居民在使用螺丝瓶液化气。
  9月22日,市燃气办在湘潭县石潭镇、中路铺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在几家燃气用具经营店里,检查人员发现螺丝液化气瓶仍有销售。
  所谓“螺丝瓶”,是指用螺丝把护罩连接到瓶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据介绍,1996年10月1日起国家已禁止生产这类钢瓶,至2011年9月底,在市面上流通的钢瓶的使用年限均超过15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此,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对“螺丝瓶”一律强制报废,不得再进行充装和使用。此后,“焊接瓶”取代“螺丝瓶”,“焊接瓶”将护罩与瓶体焊接连接,安全性能更高。
  “简单说,螺丝钢瓶已经退市了。”检查人员却在不少店铺的货架上看到仍有这类钢瓶销售,甚至有销售人员的家中也在使用这类钢瓶。对于家中埋着一颗不定时炸弹,不少经营者还不以为然,“我们都用了这么多年,没关系的。”
  检查人员说,农村的消费习惯较为保守,因此不少居民认为螺丝钢瓶表面没有破损还能继续使用,“都舍不得丢弃,但螺丝瓶早已超龄,随时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检查人员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购买液化石油气一定要拒绝“螺丝瓶”,同时还要仔细查看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外观和检验日期等标志,对于严重锈蚀、检验日期不清楚、过期钢瓶灌装的液化石油气应拒绝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