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煤气中毒死家中 老人状告“燃气”获赔六万

 

    没上班的儿子被发现死在家中,死因为煤气中毒。年逾七旬的张大娘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请求燃气公司进行赔偿。日前,市法院终审判决,燃气公司赔偿张大娘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6万元。

 

去年11月5日,家住香坊区72岁的张大娘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是其儿子张强(化名)的同事,称单位有要事找张强,可他始终不接电话。张大娘小跑到一街之隔的张强家,敲门却无人应声。心急的张大娘拨打了110报警。派出所民警及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将房门撬开,发现房间内有煤气气味儿,张强躺在床上已不省人事。因煤气中毒,张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经有关单位检测,事发单元居民均以管道煤气作为生活用燃气,未发现煤气管线有泄漏点。张大娘认为,儿子年仅40岁,正值壮年,他的死与燃气公司脱不了干系,便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燃气公司系商业营利性企业,受害人张强确因吸入该公司经营的商品煤气而中毒死亡,本案不是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煤气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应按特殊侵权赔偿案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