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未发现二甲醚掺混液化气情况(图)
“3·15”晚会曝光了新奥集团等多家企业供应的液化气掺混二甲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事件后,连日来,国内各地加大了检查和查处力度。记者日前从云南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情况来看,全市12家液化气充装站近几年都未查出液化气掺混二甲醚的情况,市民可放心使用。此外,曲靖还将建设本地首家气瓶检测站,建成后既能节约往返昆明监测气瓶的运输费,也能加强监管,确保每一个气瓶都安全合格的进入千家万户。
据了解,二甲醚对液化气罐的配件有腐蚀性,严重会造成爆炸。因此,国家质检总局与2008年3月下发了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通知明确规定,不准在民用液化气罐里充装二甲醚。虽2011年7月1日出台《城镇燃气用二甲醚》,二甲醚作为燃气有了合法身份,但此燃料只能是专瓶专用,不能与液化气掺混,也要配备专用的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