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省共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58.45万只

  日前,云南省质监局通报全省质监系统从2010年7月至今年12月间,开展的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结果,至今,全省共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58.45万只、报废3.83万只,其中“螺丝瓶”3.05万只。
据了解,液化石油气瓶共分两种,一种是钢瓶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焊接液化石油气瓶”,即“焊接瓶”;另一种是钢瓶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液化石油气瓶,即“螺丝瓶”。根据《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到期后必须作报废处理。1996年10月1日之前生产的“螺丝瓶”将达到15年的使用期限,到今年9月30日前须全部作报废处理,否则超期的液化石油气瓶很可能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等问题,随时会发生安全事故。
因此,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深化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的治理力度,预防和遏制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彻底消灭在用“螺丝瓶”,云南省质监系统加大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螺丝瓶”的危害,力争在短时期内将用户手中的“螺丝瓶”清理出来,并送检验站进行报废处理。
目前,全省39个溶解乙炔充装站,已全部按省局治理方案的要求,将原来使用的普通膜片式压缩机更换为溶解乙炔专用活塞式压缩机;164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绝大部分已达到“两储一残”的标准,余下的七八个站将于年底完成改造,未进行改造的液化石油气站将停止其充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