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盗接天然气收费60万

  

     石某伙同弟弟帮一家饭店盗接了天然气,并私自收取天然气费60余万元。借此机会,该饭店的后勤主管刘某也收受好处费达16万余元。昨天,西城检察院透露,石某兄弟因涉嫌盗窃被批捕,刘某则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批捕。

 

  检方称,33岁男子刘某系西城区某餐馆的后勤主管。2006年,刘某所在的饭店需安装天然气,为加快安装审批速度,其便找到工人石某。石某所在的公司并无施工资质,平时挂靠在其他有资质的公司下承接燃气工程。揽下这单生意后,石某私自购买一块燃气表,打开附近的燃气管道,为该饭店私接了天然气。事后,石某从刘某处索要5万元,谎称找人补办报装手续。

 

  据检察官介绍,安装之初,石某私接天然气帮饭店躲避交费,刘某对此事并不知情。该饭店使用一年后,石某再次找到刘某,刘某从财务处开出一张4万元的转账支票准备去燃气公司缴费。此时,石某提出,燃气费交给他就可以,每收2万元可分给刘某5000元钱。刘某当即心领神会,答应了此事。

 

  检察官说,从20076月开始,石某每月收取2万元燃气费。2008年初,石某发生车祸卧病在床,便找来弟弟帮忙收取天然气费。去年11月底,燃气集团对辖区内用户的情况进行巡检时,发现账目登记上没有该饭店的燃气费交费记录,随即报案。

 

  石某到案后供述,他总计收取饭店燃气费”60余万元,刘某在中间收受了约16万元。经查证,石某盗接的北京市燃气集团的燃气达41万余立方米,致该公司经济损失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