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严禁私自拆改燃气设施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许多居民都搬进新居生活。一些居民在装修自家房屋时,往往忽略了燃气安全问题,私自拆改移动燃气设施,不仅给家庭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也对公共安全形成了危害。特别是有些居民在装修时为了省事,让装修人员对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改动,有的施工不规范、不安全,有的使用非专用材料,施工完毕也没有专业人员进行必须的打压和验收,埋下了安全隐患,增加了燃气事故可能发生的机率。前不久,媒体就报道过天津市一居民户私改天然气管道引发爆燃事件。消息是这样报道的:“今年(2011年)8月27日,家住红桥区洪湖里的一户居民,欲私改室内的天然气管道,他在街头看到一位摆牌承揽刮腻子、刷浆等一般装修活的中年男杂工,就贸然请他来家中施工。该名杂工没有关闭该栋门的天然气截门,而是随便用东西堵塞住卸下天然气户表后漏气的管口。在气体丝丝泄漏的情况下,杂工用电钻打眼,其迸发的火星引起泄漏天然气爆燃,当即导致其左臂和头部烧伤,在场户主也被烧伤,所幸没有引起大火。事发后,各有关部门相继赶到现场紧急处置。公安消防部门把此楼居民疏散,并在现场实施围挡;120急救人员和车辆,把伤员送到254医院救治;红桥区天然气管理所职工,关闭了该栋门的天然气截门。27日晚,该所职工在对漏气管道进行封堵后,恢复了该栋门的天然气供应。他们告诫用气居民,一定不要私改天然气管道和设施,更不能请毫无此资质的人员贸然操作,否则会酿成严重事故。”
私自拆改燃气设施危害极大,此种行为不仅不安全,而且严重违反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或者擅自开关公共阀门”。同时,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燃气用户如果“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或者擅自开关公共阀门的;擅自将居民用气改变为单位用气或者其他经营性用气的;圈占、覆盖管道燃气设施妨碍安全检查的”,由燃气经营企业通知燃气用户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按照规定收取应缴费用外,在改正之前可以停止供气,而且上述行为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燃气用户应当负责赔偿。
燃气集团有关专家为此提醒广大用户,为确保自身及邻居的安全,千万不要随意拆改、移动燃气设施,那样做不仅违法,而且非常的不安全。如果居民用户装修或生活中遇到迁移燃气灶具等问题,可以拨打燃气热线23006777进行咨询,燃气集团的专业技术人员将上门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