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燃气灶冒火伤人

 

    日前,吴江市民徐老伯在使用燃气灶具时遭遇意外,被严重烧烫伤,想到追究问题责任时,才发现灶具上的电话是空号,灶具公司的地址“查无此地”,老人一家顿时犯了难。

 

    前些日子,徐老伯在横扇一家杂货店内购买了一台“安安”牌燃气灶,回家用了半个月后,发现燃气灶很难打着火,有时要打七八下才能打着。可最近一次,他在用燃气灶时,连打了十几下也没有打着火,徐老伯急了,一边把头靠近燃气灶想看看里面到底怎么回事,一边用手不停地打开关,只听见“嗖”的一声,一团大火从燃气灶底下蹿出,老人始料未及,前额及手臂顿时被烧伤。幸好这时徐老伯的女儿在隔壁房间,听到老人的喊叫后,立即跑过来关掉气瓶上的阀门,才避免了更大的伤害。老人被及时送往了医院,经过一周的治疗,共花费医药费五千余元。

 

    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家人想不通,一家人怀疑是燃气灶出了问题,徐老伯的子女随后找到这家杂货店向经营者石某讨要说法。石某拒不承认是他的责任,还说是由于老人操作不当才引发的事故,损失应由他自己承担。徐老伯觉得自己没有乱动过燃气灶,也没有私自拆卸过上面的零件,对石某的推诿态度十分不满,于是向吴江工商部门反映了此事。

 

    在现场调查中,工商执法人员要求查看这批燃气灶的进货凭证,石某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说这些灶具都是别人送货过来的,没有详细的供应商地址和联系方式。“拨打灶具上的联系电话时,被告知是空号,拨打电话查询这家公司地址时,同样告之查无此处。”执法人员说,这些燃气灶显然是属于“三无”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销售“三无”产品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所引发的商品质量纠纷,要由销售方负主要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之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石某给予徐老伯全部赔偿。最终,石某与徐老伯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损失费共计一万元整。

 

    吴江工商部门提醒,一些“三无”产品往往主攻农村地区,在选购商品时,千万不要贪图便宜或者口头宣传,一定要查看产品的合法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