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险投保率不足3%
自2011年6月27日,首府启动燃气保险业务以来,截至2013年1月,全市97.95万户燃气用户,投保率还不足3%。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军介绍,2011年6月27日新疆燃气集团与两家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联合推出的一年期《天然气用户意外综合保险》业务,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四个管理站收费大厅及天然气分公司客服中心,采取燃气用户自愿投保方式为客户办理燃气责任险,并代收保险费。
“燃气保险实施一年半以来,新用户安全意识较高,特别是年轻人主动投保的比较多,而老用户投保较少,我们办理的2万多燃气投保用户,多为新用户。”陈军说。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了解到,2012年,我市因天然气、液化气泄漏引发闪爆、闪炸燃气事故累计99起,伤30人(其中“1.29”一号桥火锅城伤19人),在“煤改气”任务重、工程紧的情况下,相比前一年实现燃气安全生产运行“零死亡”的良好成绩。
市燃气办副主任张胜利分析称,全市发生天然气、液化气用气事故近百起,其中九成以上都是由于用户使用不当、私接三通、私改管线等违规使用造成,其他多为胶管老化、灶具老化、连接不到位引起泄漏爆燃事故。
市燃气办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大力推进燃气设施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燃气器具一般的使用寿命为8年,超期表用户最好能及时更换。
截至2012年年底,首府共有天然气用户97.95万户,其中民用户97.05万户,公福用户8754户。
据悉,截至目前首府还未出现燃气保险理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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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家门口的燃气保单
“买了燃气保险,这下就觉得安心多了。”2月6日,六道湾斜井二区33号楼4单元301室住户古尔古丽花了10元钱,当即买了一份送上门的天然气意外责任险。
当天,市燃气办组织新疆燃气集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上门为古尔古丽家送去一份《天然气用户意外综合保险》和3000元的慰问金。
古尔古丽之所以下定决定购买这份燃气保险,源于1月13日母亲在做饭时,因为燃气软管与燃气灶连接脱落,引起燃气泄漏,爆燃的火苗将母亲面部轻微灼伤。
此前她也没有给自家投保燃气保险,这场意外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庞龙飞介绍,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保险费缴纳标准为10元/年。一旦发生燃气意外安全事故即可按照保险条款最高获赔20万元的保险赔偿,每户每表最多可投保3份,即最高可获得60万元保障,保险期限为一年。燃气保险由燃气企业代收。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军说:“不管是民用气用户还是商业用户,从签订保单起,超过三天激活期,保单即可生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责任由两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