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煤气瓶炸兄长房屋获刑三年

  因矛盾心生怨恨,胞弟携煤气瓶炸兄长房屋,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三年。近日,经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梁某强有期徒刑三年。
  记者了解到,梁某强因与其兄梁某辉发生矛盾,心生怨恨,于2012年10月7日上午,驾驶摩托车搭载一家用煤气瓶到梁某辉家门前,用带备的毛巾从摩托车油箱中蘸上汽油再放到煤气的阀门上,打开该阀门带煤气外泄后点火引爆煤气瓶,致使梁某辉、梁某彬共三间房屋的门窗、墙身等财物被炸烂,造成两人2000多元经济损失。案发后,警察接到报警将梁某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