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销毁危险液化气钢瓶3万只

     12月17日,记者从辽宁省海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80多只已过检验期限,且不能再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在海城市锅检所被销毁。至此,海城今年共有3万只危险钢瓶被报废。
  据介绍,年初以来,海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锅炉检验所紧密配合,按照液化气钢瓶管理有关规定,通过日常检查与充装气体单位签订责任状的形式,组织人员到企业、单位、工地、饭店、居民区、村庄,对超期及存在重大隐患的液化气钢瓶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液化气钢瓶超期未检不能使用的,或者存在重大隐患仍在使用的,坚决予以收缴。为加强监管,从质监局到锅检所,建立了层层负责、监管范围、工作考评等机制,并对查到、收缴、报废的每只气瓶,实行记录与载入档案制度。
  据海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城市使用的液化气瓶超过10万只,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气瓶需要自然淘汰。但极个别用户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存在侥幸心理,气瓶到期不检,超期使用。针对这种情况,质监局和锅检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于在用的“问题”气瓶坚决销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