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黄岛爆炸事故后续
近半年前,“11·22”中石化东黄复线燃爆事故酿成了62人死亡惨剧。随后“两桶油”自揭家丑。如今,一份可谓是“家门口的定时炸弹”的排查报告已上呈国家。
体检不易,整治更难。盖子揭开,难题汹涌而来。是要居民搬迁还是管道移位?是政府埋单还是企业掏钱?移位之后的油气管道安全防护标准,该执行哪一个行业规范?一切没有定论,都在博弈和争吵。
自揭家丑
2014年3月开始,在“11·22”中石化东黄复线管线爆燃事故(以下简称“11·22”事故)路段,挖掘机、重载卡车开始往来穿梭。
在一场导致青岛62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之后,时隔4个月,中石化启动了该公司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油气管道改线工程。根据规划,东黄线、东黄复线黄岛油库的出线段南移15-16公里,沿途穿越高密、寿光城区的部分也将全部移位。
“让开了原先的暗渠。”郑太琪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这位原天津市燃气集团输配公司总工程师,作为国务院专家组成员之一,参与了事故地点油气管线的迁移规划。
避开密集的生活区,正是这项浩大工程的原则。“11·22”事故,正是因为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导致燃爆引发惨剧。南方周末记者从相关渠道获知,事故后,中石化派出五百多个工作组,对下属所有油气管线进行体检大排查。
这亦是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村庄、企业、学校、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安全距离进行检查。
这场“11·22”事故后的大体检结果不容乐观。在2014年3月的一次会议上,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透露部分数据,该公司的油气管道被占压或安全距离不够的情况有1100多处。如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距离,约有62万人需要搬迁,其中近距离的就有28万人。
而中石油亦是“难兄难弟”。中石油所辖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557处,与市政管网并行35处;途经人口稠密区管段376段,长度超过436.25公里,占公司所辖管道长度的3%;管道占压642处,直接占压270处,5米范围内占压372处。
乱象重重。令一些业内专家觉得吃惊的一个案例是,据燕山石化内部人士透露,2008年,燕山石化在建设柴油罐区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偷偷在地下铺设了两根管线进行偷油,在厂区一公里之外,建了一个倒卖油的加油站。直到2013年,嫌疑人才被识破。“偷到已经供不应求了,他加了一个泵抽油,罐内压力大幅下降,工作人员才起疑了。”
2014年4月10日前,专项排查报告已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中石化总图设计技术中心站站长叶宏跃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排查出的三类问题非常典型:第一,企业与地方政府协调中存在的问题;其次,长输管线与场地管线之间的关系;第三,城市规划与监管问题。
如此规模的自揭家丑,有专家认为排查依然存在“死角”。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级工程师白雪松担心地方政府对管道排查的专业能力,还有石油化工企业自身的管理漏洞。而这正是“11·22”事故最深刻的教训之一。
谁该埋单
“好多问题都是明摆着的。比如青岛的城市居民和工业区离得这么近,谁搬迁?怎么搬?要投入的钱也很多。”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曹坚分析。
这正是排查之后,各地政府和“两桶油”要面临的棘手问题。如傅成玉在上述会议上的预估,搬迁防护距离之内的居民,就已需耗资2000亿元。
而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搬迁的应该为油气管道,而非居民。在此次排查之后的整治中,就出现了此种争执,成了“隐患”排查之后的“明忧”。
2014年1月23日,宁波市北仑区政府与中石化旗下3家分公司共同签订《关于镇海炼化输油管线北仑段局部移位工程合作协议书》。
此次协议涉及移位的原管道共17根,总长约8.55公里,横穿北仑滨江新城,周边早已是密布的居民区。新城建设以来,这条管道便成了北仑区政府的“心腹之患”,不仅阻碍了城市建设,安全问题也让他们十分头疼。早在2012年,北仑区政府便提出搬迁方案,中石化并不买账。
协商两年未果,2013年11月22日,青岛地下的一声巨响后,“中石化主动提出搬迁计划。”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双方接受了一个折中的方案,管道搬迁的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管道建设则由中石化出资。
而对已经排查出的隐患,多数还未施工整治。以镇海炼化为例,总共有十多处管线被非法占压。问题正在于一个“钱”上。
“政府希望,当然都是企业掏钱。”镇海炼化安全环保处处长陆克新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而对这笔“糊涂账”,镇海炼化倒是提供了一个解决模板。“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2010年出台的。现在,地方政府对于保护法出台之后的占压是认账的,之前的,大部分由企业背走。”陆强调,1989年国务院就颁布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就已涉及占压问题,那么条例颁布之后发生的问题,应该说都该由地方政府解决。
九江石化安全环保监督处副处长唐安中亦对此类矛盾十分纠结,排查发现6处被违法占压,“地方政府想着都要我们出钱。这本来就说不过去。而且,并不是钱能解决。比如说搬迁,就涉及相应的土地等问题。”
而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针对已发现的隐患,中石化下属企业已纷纷向集团申请治理专项资金。
标准之争
“11·22”事故后,关于安全防护距离标准制定,令中国的管道安全专家们再次发生争论。
在上述宁波北仑区政府和中石化下属分公司的协议签约仪式之后举行的专家论证会上,中石化总图技术中心站站长叶宏跃与中石油廊坊管道局的一位专家发生争执:移位的管道,到底该执行何种标准?
目前,对于管道的设计规范,共执行两套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和防火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前者由中石化受托制定,后者由中石油制定。
输油管道设计规范,主要是指长输管线,超过30公里以上的,包括油田地面建设的管线;石油化工企业防护规范针对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场地管线。
所谓场地管线,叶宏跃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各省市都在建化工园区,一个区域都是石油化工企业,一家企业的产品就是另一家企业的原材料。因此,产品的运输由管道连接。
到底是执行哪个标准,而且各自标准也正在调整,是执行新标准还是依照老标准,双方各执一词。在这个专家论证会上,最终中石油专家的意见被采纳。
然而,像这样的标准之争,在各地的整治行动上,依然会继续上演。而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得知,正在修订的石油化工行业设计和防火规范、输油管道设计规范,报批的时候,赶上黄岛爆燃事故,被退回来。“新的规范,防护距离要求更低,事故出来后,大家都怕承担责任。”知情人士分析。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组织第二次的专家论证。但是,正在重新修订的标准,不少排查出的隐患项目选择观望。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一次会议上也表示,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也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我国的管道防护距离是700-1200米,而美国的是103米,日本的是30米。法律制定的标准太高,十分不利于现实中执行,最后只能推诿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