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男子求爱不成自杀未遂 点烟引爆燃气重度烧伤致损额80万
岳塘站3月7日讯:家住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长征新村8栋的居民,在2014年4月29日下午都感到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怪味,有的马上检查家里的天然气,有的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到一声巨响,家里地板往上抬起,电视机被震到地上,餐桌倒塌……大家都吓坏了,以为是地震了,纷纷往外面跑。可没过多久,消防车和警察、救护车纷纷赶来,这时一个中年男子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身上衣服很破烂,体无完肤……这原本在电影或电视剧里才看得到的场景,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租住在该栋楼的刘姓中年男子因长期单恋单位女同事,导致家庭破裂,事后继续通过短信单恋该女同事,未获回应。2014年4月29日,在该女同事明确回复讨厌自己后,刘先生起了轻生之念。
当日下午2点左右,刘先生在租住的房间里使用自备的透明胶带将房门、窗封闭,并用自备的剪刀将厨房灶台天然气管道剪断后躺在床上睡觉。刘先生以为,这样一番行动,自己可以中毒死亡,但不料到下午6点,刘先生不但没死还睡了个自然醒。
平常有抽烟习惯的刘先生,习惯性点燃打火机准备抽烟,也在这时,“嘭”的一声巨响,引发燃气爆炸,火焰迅速蔓延,造成书院路长征新村8栋2单元一、二楼4住户房屋被炸坏、烧坏,本栋楼及周围楼房门窗数十处被炸坏,楼后围墙炸倒,他本人重度烧伤,3名住户受伤。
经岳塘区审计局审计,火灾致损总金额为80余万元。
过失导致火灾,刘姓男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日前,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