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事故预防全攻略(泉州)
城镇燃气是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使用起来既方便又清洁,给生活带来方便,很受用户欢迎。同时城镇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若使用不当,容易发生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目前,泉州市城市燃气气源主要有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现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5座、瓶装供应站点899个,液化气日供应量500多吨;天然气门站4座、储配站8座、调压站6座、汽车加气站14座、高中压管网2058公里,天然气日均供应量350万立方米。
作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历来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在日常管理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燃气市场的管理,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燃气企业逐步走向规范。2013年至今,共处罚燃气企业9家,处罚金20万元;中心市区取缔无证经营站点58个,查扣钢瓶1470个,上缴财政罚没款29417元,有效遏制“黑气”蔓延势头。
为切实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加深对城镇燃气的认识,安全使用城镇燃气,全面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泉州市城市燃气管理站特编制此攻略,普及城市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常识。
“黑气点”有“六宗罪”
未取得《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销售的,俗称“黑气点”。这些“黑气点”有以下“六宗罪”,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危及社会安全和稳定,应坚决彻底予以取缔和严厉打击。
1.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达不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要求,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2.使用的钢瓶大部分为超期或报废的钢瓶,随时有可能发生泄漏,爆燃等燃气事故。
3.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未经相关部门培训,经常违规操作,非法“倒瓶”,极易发生泄漏、着火,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
4.为吸引老百姓,往往打出低价的幌子,实则在充装时短斤少两,销售掺混二甲醚的液化气,既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又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5.未取得任何相关合法经营手续,地点隐蔽,流动性大,一旦发生燃气事故,用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6.采用“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恶劣的竞争手段与正规泉州市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争抢客户,严重扰乱燃气市场。
管道燃气用气“六不准”
1.不准用户自行改动供气设施,若因装修需改动,必须向供气单位申请,并由专业人员施工。
2.不准将燃气阀门暗埋墙内。
3.不准将燃气管道埋墙暗敷。
4.不准将安装燃气表、灶、管道、阀门的位置改作卧室、卫生间。
5.不准在管道上悬挂杂物。
6.不准在使用管道燃气的厨房内同时使用液化气等。
燃气用胶管应使用专用橡胶管,使用年限为2年,长度不超过2米。橡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要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需及时更换,建议使用防老化及防老鼠咬的“不锈钢金属波纹管”。
★燃气使用
1.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燃气泄漏。
2.燃气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关闭开关,特别是外出和夜间入睡前,应关闭管道上的灶前阀门。
★燃气泄漏处理
1.迅速关闭气源总阀。
2.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和使用房内电话。
3.熄灭一切火种。
4.迅速打开门窗,让泄漏燃气散发到室外。
5.到户外拨打服务电话95158,通知燃气公司派人处理。
6.发现邻居家管道燃气泄漏,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防止电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7.如果事态严重,应立即撤离现场,拨打燃气公司服务热线95158。
★燃气具使用
1.燃气具选购
天然气燃气具必须选择天然气专用型号。燃气灶必须装配熄火保护安全装置,不要购置玻璃面板及陶瓷面板的灶具;热水器只能选购强排式和平衡式。
2.定期清理燃气灶具,保持炉头、火盖等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