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太阳城快餐店爆炸案”一审开庭审理

      日照11月20日讯 2017年11月16日下午,被告人冯某过失爆炸一案在东港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庭审当日,政法机关领导、被害人及被告人家属等共四十余人前来旁听了案件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6年9月底,被告人冯某在日照市东港区正阳路经营的瓦罐营养快餐店内使用的液化气多次出现泄漏情况。2016年9月30日7时许,被告人冯某因担心液化气连接管线存在泄漏问题,使用点火枪点燃灶台的方法进行测试,随即发生爆炸,致使一名被害人死亡,两名被害人轻伤;造成相邻两家餐饮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的行为构成过失爆炸罪,向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对于本案定罪量刑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与辩护人围绕冯某是否成立自首、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展开辩论。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冯某表示其自愿认罪、悔罪,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弥补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请求法庭宽大处理。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又就本案民事赔偿部分组织多方进行了调解,在听取原告主张和被告调解意向后,耐心细致的给各方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原、被告相互理解、相互谅解,最终,原、被告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
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件的警示作用在于:冯某过失爆炸一案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当前餐饮场所呈现面广量大、规模小、人员密集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不但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会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强化餐饮场所安全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各餐饮企业应坚守安全红线,本着对自身和他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燃气管理的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燃气使用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并扎实开展餐饮场所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立即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