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家炒菜因爆炸受伤 向燃气公司索赔46万元

    刘梅的亲戚租了个房子,房东让某燃气公司在屋内安装天然气、管道和相关灶具。几天后,刘梅来到亲戚家探望,顺便做个拿手菜,不料厨房发生爆炸。刘梅被送往医院,后经司法鉴定,她的致残程度为8级。为此,刘梅将某燃气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6万余元。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一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安装灶具前,某燃气公司向房东发放了天然气使用手册,主要内容有:不得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天然气在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燃料源。灶具安装6天后,刘梅来到亲戚家,刚炒好一个菜端到桌子上,再进厨房点燃天然气准备热虾子时,突然发生了爆炸,她立即被送往医院急诊。
事故发生后,消防大队前往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厨房灶台,原因为大量泄漏的可燃气体引发了爆燃。同时,厨房内除使用天然气外还存放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某燃气公司也到达现场,对灶具连接管进了行测试。后经司法鉴定,刘梅致残程度为8级。
   刘梅将某燃气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46万余元。某燃气公司认为,刘梅使用的灶具是合格产品,安装后经检验通气正常。如果是天然气泄漏导致爆燃,事故应当发生在开始使用时,而非在灶具使用6天后,不排除液化气泄漏的可能。如果是液化气泄漏,燃气公司对于爆燃事件不存在过错。
爆炸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经法院组织现场勘验及检测,在事发一年以后,天然气的管道依然不漏气。
法院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时不漏气,并且如果是天然气泄漏,应该是炒第一个菜时就爆炸了,不需要等炒第二个菜。如果是天然气泄漏则应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短短几分钟的炒菜时间所增加溢出的可燃气体,就正好使原本就已泄漏但未达爆炸临界点的混合气体正好在炒第二个菜时达到爆炸临界点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而爆炸后使得原来泄漏的天然气管道不再漏气的可能性几乎应该没有,所以天然气爆炸的可能性应该加以排除。之所以需要等到炒第二个菜时才炸,是因为液化石油气罐的阀门被打开了,液化气泄漏到了灶台下的柜子中,经过一段时间达到了爆炸浓度的临界点。法院认定当日爆炸是由于液化石油气罐中液化石油气泄漏所致。
    某燃气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某燃气公司向用气人发放客户使用手册,虽已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其未能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阻止事故的发生。因此法院认为,某燃气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酌定某燃气公司对于刘梅的损失承担15% 的赔偿责任。法院根据相关发票经综合考虑,认定刘梅的损失为45万余元,由某燃气公司承担6.8万元。
法院经审理,判某燃气公司赔偿给刘梅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