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花都查扣“黑气瓶”1000余个,查处燃气黑点11个

为全面规范燃气经营秩序,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近期,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各镇街结合辖区实际,建立打击瓶装燃气违规行为的执法衔接机制。
4月份以来,多部门联合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6次,检查经营场所248个次,检查运输车辆45台次,查扣“黑气瓶”1000余个,查处燃气黑点11个。
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在工作中,镇街将瓶装燃气违规行为监督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范围,网格员和城管执法队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各类无证经菅、销售燃气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和及时查处;同时各个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衔接机制,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多部门快速赶赴现场及时查处。
4月29日晚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和新华街在三华村一民房内查扣违规气瓶253个,其中违规重瓶32个,当事人被公安部门带走接受调查,通过联合执法加大了对燃气黑点的打击力度,消除一宗严重安全隐患。
燃气执法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利用固定的经营场所无牌无证经营燃气(黑点);
(2)利用士多店违规兼营燃气;
(3)利用车辆“以车代库”流动违规销售燃气;
(4)利用车辆将外地充装的燃气违规运输到本区分销(黑气);
(5)充装无二维码标签气瓶、报废瓶、过期瓶、非自有产权气瓶或利用无二维码标签气瓶、报废瓶、过期瓶、非自有产权气瓶向用户供气的违法行为;
(6)向无用户供气卡的用户供应瓶装燃气,向用户供气时不扫读用户供气卡,向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的违法行为;
(7)向无证经营者或非自有站点提供经营性燃气的违法行为;
(8)擅自更改气瓶产权标识和恶意破坏气瓶二维码标签的违法行为;
(9)对发现出租屋存放气瓶重瓶超过3个以上,明显超过租户使用需求的,及时深挖线索,组织查处;
(10)对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的出租屋业主或“二房东”,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其违法出租证据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出租屋管理条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