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线路导线时因拉线棒锈蚀断开发生倒杆,死亡1人

  事故经过:2006年1月14日上午11时许,浙江莲都供电局在拆除35kV架空线路导线时(该线路架设于1979年,2000年退役,线路全长2.2km,共13基水泥杆,导线LGJ-70),因拉线棒锈蚀断开发生倒杆,死亡1人事故。
  当日11:50分左右,线路的三相导线拆除已完成,在拆除架空地线时,11#杆(ZS4-3型直线等径水泥杆,电杆全高21m,共四根拉棒、八根拉线)上作业的陈×(男,27岁,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员工,2005年6月被派往莲都供电局工作)将架空地线拆离后放至横担时,11#杆的西南侧拉线棒、西北侧拉线棒(经事后检查,拉棒地下部分严重锈蚀,西南侧拉棒在地下1.03m处、西北侧拉棒在地下1.16m处断开)突然断开,电杆向东面倾倒,陈×随杆落地(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杆上),因受伤严重,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对拉线基础进行开挖检查,西南侧、西北侧拉线棒基础地表下60-70cm处土质发生明显变化,由表层普通种植土变为含水量较高、腐蚀性较强的淤泥,拉线棒距地面60cm以上部分腐蚀轻微,60cm以下部分腐蚀明显加剧。
  据调查,断开拉线棒所处位置比另外两根拉线棒基础位置低两米左右,原来是稻田,后来在上覆盖了60cm左右种植土,改为栽培桔树,附近是养猪场,因地势相对较低,养猪场废水渗入,形成局部强腐蚀环境。
  暴露问题:1、对老旧、失修线路拆除工作重视不够。对退役线路未及时组织拆除,消除隐患。多年未维护、检修并发生被盗器材情况的老旧线路的导地线拆除工作,工作复杂、危险性高,本应由相关技术人员组织进行全面勘查,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而仅由工作负责人带队进行勘查。2、事故预想工作不全面。对施工中拆除导地线后,因杆塔受力发生变化,可能产生的后果预计不足。3、安全思想麻痹。在施工勘查、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方案的审查中没有根据线路设计资料和历史运行资料,考虑地形地貌发生变化对电杆及拉线基础带来的影响。四是防止倒杆措施不力。施工勘查、方案审定过程中,对防止拉线棒腐蚀断开引发倒杆,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