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电伤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3月12日早班,某队机电班长蒋某安排本班机电工李某到南十三辅助皮带巷工作面接煤电钻线,安排皮带司机刘某在皮带机头配电点处负责停送电工作。李某来到工作面开始工作,大概工作半小时,突然感到手一麻,李某大喊一声“谁送的电,正在工作,怎么能送电”,赶忙去问怎么回事。原来负责停送电的刘某说“有人晃灯,我以为需要送电”。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刘某事先没有与李某确定送电联系方式,没搞清晃灯原因,就擅自送电,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停送电没有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机电班长蒋某安排非电工刘某负责送电,违章指挥,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刘某违章送电,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电工李某没有严格执行停电闭锁挂牌的停电制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班长蒋某违章指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停送电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班长不能因为人员紧张就违章指挥。
五、事故体会和感想
通过这一事故,使我们认识到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的重要性,通过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的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