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电工架梯登高忽视安全间距触电事故

  1996年8月25日,某摩托车制造公司一名老电工在对变压器室进行定期维修时不慎触电,从高处坠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

  8月25日,某摩托车制造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安排电试班对理化处分变电所变压器室进行定期维护修理。接受任务后,电试班班长刘某某独自一人前往。到了变电室之后,麻痹大意,明知6032刀闸带电,刘某某却带电操作,独自架梯登高作业。由于木梯离6032刀闸过近(小于0.7m),突然遭到电击,从1.2m的高处坠落下来,坠落时撞击变压器,造成开放性颅骨骨折、肋骨排列性骨折、双上肢电灼伤,经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分析

  这起事故的发生,偶然因素中具有必然性成分,从某种意义上讲,事故的发生只是早与晚的时间问题。刘某某是一位老电工,有丰富的电工作业经验,从道理上讲不应该发生这种严重违章事故,但是却发生了,其原因就是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淡薄,又未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由此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造成事故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操作上的严重违章。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电工(高、低压)作业是特种作业,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电工作业特别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出现触电事故,重者死亡,轻者致残。预防触电事故,是电工作业的重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一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分析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从自身做起,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二是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刘某某的违章行为属于习惯性违章,在这起事故发生前有类似的违章现象,但是没有及时纠正与处理,所以有关人员应负一定的责任。三是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惩处,不能让违章行为任意发展,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