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作业违章受伤残
一、事故经过
2011年8月3日17时许,某公司炼钢厂天车车间电工王某,在炼钢厂东耐火库距地面约7米高的电动葫芦端梁上,检修拖缆线时,不慎触电后失去平衡坠落,造成其右腿骨折。
二、原因分析
1、电工王某在高空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未系安全带,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王某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带电作业,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工段长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疏于管理,安全“五同时”执行不到位,违反电工操作规程,在明知王某一人进行电气检修作业的情况下,未进行互联互保提醒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4、单位领导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平时对员工安全管理不到位,致使员工违章作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1、炼钢厂应针本单位发生事故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从严管理,并在全厂开展“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活动,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无论进行何种作业,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并做到互联互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3、要求炼钢厂厂的各级领导,在生产作业时必须安全措施到位,并相互监督,专人负责,确保人身安全。
4、其他单位也要引以为戒,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查隐患,反违章活动,并将学习情况书面上报公司总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