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登带电线路触电事故
事故经过:
四月廿五日至廿七日郑州发电所35千伏南荥线计划停电三天,进行全线清扫瓷瓶。输电工区大修班事前作了准备,并履行了工作票手续。25日上午8时30分检修人员乘车到现场,检修班班长在汽车上宣读了工作票,将全班人员作了分工,第一组由副班长李××、检修工张××、张××(四级工)、单××四人组成,李××为监护人,张××负责清扫#7—#8杆瓷瓶。
人员下车后,在南荥线#3杆塔挂一组地线,随后工作人员都向各自分配的杆走去。南荥线有四基杆塔与带电的南邙线平行,至#4杆以后南荥线约转角90°向西,南邙线约转角45°向西北。副班长李××留在转角处监护,防止误登带电杆塔。张××的任务是#7—#8杆清扫瓷瓶,当走到#5与#6杆之间有一小土路时,沿小路走到了南邙线#8杆处,将工具袋放在π型杆的南侧杆根,由北侧水泥杆爬上去左腿跨在铁横担上,右腿伸下去时,边相对其两手、右脚、左腿窝放电,张××从十三米高空掉下造成重伤,生命垂危。
事故原因:
一、没有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安规》第45条规定: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应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这次工作虽分段安排了监护人,但形同虚设。上述一系列的规定都没有执行。
二、在我局杆塔上都有线路名称和杆号,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在分开走向后,相隔又较远,竟走错了杆位,这是劳动纪律松弛及没有认真执行安规有关规定所致。
郑州供电局应将上述违章作业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采取果断措施,扭转不安全的局面,并发动群众学习《安规》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考试。对工作人员认真执行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