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工区岳××、刘××误登带电线路触电摔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86年8月5日线路工区检修一班到35kV峡曹线进行停电清扫工作,副班长工作负责人曹××带领全班九人先到峡窝变电站与调度联系停电许可手续。允许工作后,宣读了工作票,具体分工是,两人在峡曹线1#~8#杆停电清扫,首先在1#杆进行了验电和装设接地线,并给两人发了牌(牌上写有工作线路名称、杆号等,作用是登杆前核对避免登错杆)。然后曹××带领其余七人开车绕道而行到峡广线20#杆(峡广线是用户35kV线路)的运行线路附近,曹××看了峡广线,20#、19#、18#杆编号,没有进行核对、检查,就认为峡广线是工作线路峡曹线,就分工发牌开始了工作。曹××安排刘××在18#杆验电后才能工作,但刘未执行验电就上杆了,岳××登上25#杆未经监护进行验电,未发现带电就动手清擦瓷瓶,结果触电从10米高处摔下,曹××闻声跑到跟前进行抢救,并让农民通知沿线人员“不让上杆,线路有电”。这时才发现刘××从18#杆上触电摔下,其他刘××、王××、李××三人都登上了杆,但未动手清扫,因听到有人呼喊触电才下杆停止工作。还有张××、吕××二人,坐车到29#杆处发现线路名称与发牌不符,仍要登杆,幸被司机张××同志纠正制止避免了事故扩大。
二、事故发生原因:
1、工作负责人曹××对线路设备不熟悉,领错了位置,也没有认真核对线路名称。误认为峡广线就是峡曹线即分工进行清扫工作,同时工作班其他人员也同样不核对线路名称只看杆号盲目上杆工作,个别人发生了怀疑,也未提出意见。
2、工作负责人曹××和岳××在25#杆验电未进行监护,未发现有电,也没有贯彻执行安规第59条“在工作地段两端挂地线”的规定。
3、峡曹线是110kV设备,实为35kV运行,而相邻峡广线是35kV架设35kV运行,给现场人员造成错觉,错误地认为峡广线成了当然的35kV峡曹线了。
4、工区黑板上所画的停电线路和邻近带电线路示意图也未反映出峡广线来。
5、对84年4月25日线路工区张××误登带电线路触电致残的事故教训所采取的八条安全措施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尤其对行之有效的“停电发牌”制,流于形式,个人的测电器不带到现场,不能发挥其作用。
三、事故对策:
1、严格执行安规第59条规定必须在工作地段两端验电装好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
2、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停电清扫工作也必须设监护人,监护范围以看得见听得到为限,否则实行1对1的监护。
3、认真执行对牌上杆制,工作监护人必须核对停电线路名称,上杆前工作人必须念杆号、线路名称,工作监护人核对正确无误方可允许登杆工作。
4、工作前工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认真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工作。
5、线路工区每次停电作业前,应画出停电线路与附近平行、交叉带电线路示意图,并由检修负责人交待工作线路特点和注意事项。
6、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要携带测电器。
7、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成员宣读工作票,并交待停电线路附近带电线路及注意事项,并明确分工。宣读工作票时全体人员要思想集中,宣读后要进行个别题问加深记忆。
8、线路杆号、名称有错误遗漏的要在10月底前补齐,今后如因此发生误认设备者要追究有关运行人员的责任。
9、局、工区领导及职能科室要对上述各条经常检查监督发现执行不力和违反者由工区酌情扣奖,情节严重者,可报局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