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工区人身伤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110千伏柳潘线是我局从220千伏柳林变电站通往中牟潘庄变的新架线路。95年12月27日至28日服务公司与线路工区联系对柳潘线71号至106号间进行验收。

96年3月28日工程处通知线路工区及服务公司要对柳潘线8号至70号和152号至115号验收。工区主任接到验收通知后,即对线路运行一班班长安排了工作,并交待注意安全,让班长陈××、运行专责工程师王××向运行一班详细交待验收注意事项和安全注意事项。王××用设计图纸向运行一班进行技术交底时告知不能沿合成绝缘子下导线,并说柳潘线与运行的220千伏柳金线平行排列。班长陈××在工作交底时告知大家,柳潘线1至70号与柳金线平行注意感应电压,班组安全员刘××在会上发言时也强调要注意感应电压。4月5日至6日线路工区运行一班对柳潘152至115号杆进行了验收,4月7日验收工作因缺陷太多再次中断。

4月29日服务公司要求再次进行验收,5月2日工区主任曹×在早上工区生产碰头会上安排运行一班对柳潘线再次验收,运行一班班长即带领全班对柳潘线进行质量验收。开工前班长陈××交待大家注意劳动。5月4日原计划安排对107至134号复验,由于服务公司临时要求变为对柳潘线8至32号进行验收。

5月4日8点30分线路运行一班分两大组四小组乘劳动服务公司工程车与该公司配合人员一同到验收现场。一班班长陈××领两个小组,另两个小组由副班长张×带领。到现场后,张×对所领两个小组交待了任务,刘××(小组工作负责人)、杨××、宁××验收17号至13号,张××本人跟随这个小组,由劳动服务公司三人配合工作。刘××小组从17号开始向小号方向登杆检查,17、16两基由宁××登杆。刘××监护并作记录(均未下导线测量防震锤)。在宁××登16号杆时,刘××对杨××说:“测量防震锤,等到第三基(15号)时我上去测量一下”,刘××还说:“这离220千伏高压线较近,感应电压可能大,测量时得注意”。杨××说:“有电你就不要量了”。当到达15号杆(18米π型水泥杆)时,刘××要过宁××手中的脚扒和腰带,并向杨××要了

钢卷尺即登杆检查,交待宁××作好记录。劳动服务公司罗××与刘××一同登杆配合处理缺陷。杨××在杆下测接地电阻,张××检查杆子施工质量。大约10点40分左右听到杆上刘××哎哟一声,下边的人一同抬头并问“怎么啦?”,刘××答“有感应电!”,这时刘××在横担北端左手抓着横担,右手抓着横担斜拉杆,身体悬空下坠。张×喊正在横担南端调整地线防震锤的罗××,快去帮刘××一把。罗××立即解开腰带,走到北端,打上腰带,抓住了刘××的衣服,双手用劲往上拉,罗××让刘××往上用一下劲,刘××摇了摇头后两手松开,往下坠落,将罗××左手指甲盖带掉一个。刘××坠落时,腿在导线上担了一下,身子翻转后落地,现场人员立即将刘××抬上汽车,送往省人民医院,11点10分经医院诊断已死亡。现年38岁。

事故后对柳潘线实测导线对地距离13.5米,距平行的220千伏线路19.7米,与220千伏线路平行长度15公里,实测线路感应电压1800伏,出事地点周围是麦地。

二、事故的原因:

1、管理工作混乱,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今年以来我局连续发生三起人身事故,这是我局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混乱,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安全意识淡薄的最终结果。特别是这次人身死亡事故,暴露出我局对以往责任事故处理不力、措施不力,暴露出我局对元月26日峡窝变事故及4月2日徐庄变事故采取措施不果断。

2、思想涣散,工作监护制度流于形式

峡窝变电站元月26日事故,徐庄变电站4月2日事故以及这次人员高空坠落事故都是由于没有认真做好监护工作造成的,工作监护人工作麻痹,监护工作不认真,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对职工教育不力,管理不严。

3、工作组织不力

今年发生的三起事故,除工作监护制度存在问题外,也暴露出我局对工作组织不力,这次线路验收工作,在服务公司和线路工区联系中间阶段质量验收时,工区主任对运行一班工作安排不具体,只是笼统地强调了一下“注意安全”既未制定措施,又未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线路工区运行专责工程师及线路运行一班班长对该线路进行作业交底时,只提到该线路与220千伏线路平行较长,有感应电,大家要注意,没有提出具体的防止感应电压措施。

4、没有认真吸取我局88年5.26事故教训

88年线路工区发生倒杆人身事故后,针对线路作业的特殊情况我局提出了八条措施,规定登杆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有二防,保证在高空作业时任何情况下都不失去保护;在线路上下瓷瓶作业时必须加挂流动地线。这次作业由于刘未打安全带和未作流动接地线造成了恶劣后果。

5、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职工技术水平低。

徐庄4月2日事故及这次事故反映出我们的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同时反映出一些职工的技术水平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道有感应电压,对感应电压的大小心中无数,对感应电压的危害考虑不够。

6、基建战线过长,验收工作组织混乱。

4月1日线路工区运行一班开始验收时班里进行了工作交底,中间验收中断,5月2日重新验收时只进行了简单工作分工,要求注意安全,没有详细布置安全工作。由于首次验收与这次验收相隔一个月,前次交待的注意事项在工作班成员思想上淡薄了。验收组织工作混乱,原计划5月2日至5月4日进行线路质量复验,但是5月4日临时改为质量验收,使工作班成员缺乏思想准备。施工单位临时接地线拆除过早,以致在线路中间质量验收阶段产生较高的感应电压。

7、刘××为本工作小组负责人(监护人),班组安全员在本人登杆作业时违反安规第45条规定未指定临时监护人。违反安规第85条未打安全带在杆塔上进行作业。在明知线路上有感应电压的情况下违反安规第59条,未采取接地等安全措施,以致触及感应电压高空坠落身亡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8、工作班成员没有认真相互监护,纠正违章,特别是副班长张×在工作现场没有及时纠正刘××的违章行为,以致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三、事故对策:

为了真正从人身事故中接受教训,除认真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外还要在思想上、管理上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要真正把安全工作做为局的主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责任,在工作中每一个人都要不折不扣地按照自己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工作,要真正把搞好工作的两个100%落到实处。

2、动员全局干部、职工人人抓安全,人人抓违章,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扭转我局工作中习惯性违章的现象,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班组进行检查、监督。

3、加大考核力度,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者从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直至给予开除处分。对于本人因违反规程制度造成责任事故而受伤者,亦应给予必要的处分。

4、加大奖金、福利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力度,稳定生产一线队伍,对实现安全目标者给予重奖。

5、召开生产骨干大会,扩大分析这次人身死亡恶性事故并对班组长、工作负责(监护)人提出严格要求,教育广大职工从我局连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中猛醒。

6、各工区安排工作要认真细致,要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并组织工作班成员认真学习。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内容要具体,不得用“注意安全、注意感应电压”等笼统的说法代替安全措施。

7、新建线路验收要制定验收措施,除对技术提出要求外,要提出明确安全措施。进入现场开始登杆验收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接地是否牢固可靠,否则应加挂接地线。登杆后如下导线进行工作,必须按照郑州市电业局“关于输电线路停电清扫检查的安全措施”第2条加挂流动地线后方可工作。

8、重申凡在线路登杆作业、安全带必须有二防,凡有接触导线的工作必须带流动接地线,如有违反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一律给予严厉惩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9、认真做好监护工作,高空作业、危险作业或停电作业必须明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认真做好监护工作,如要参加工作或暂时离开工作场所必须指定临时监护人,今后凡发现监护人擅离职守从严处理,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10.提高职工的群体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职工要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教育职工不要把自己的安危依托在别人身上。

11、认真开好班前会,各工作班组开始工作前要开好班前会,详细布置工作,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要列队宣读工作票并交待安全措施,凡工作间断重新开始工作必须再次交待安全措施。

12、整顿新建线路的验收秩序,重新修定工作验收管理办法。

13、开展人人面前无违章活动,工作班成员间要相互监督,一个工作小组有人违章一经发现,对小组其他成员同时处罚。望全局各级人员从此次事故中猛醒过来,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的力度,克服麻痹思想和习惯性违章,杜绝类似事故的重演。尽快扭转我局的不安全局面,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