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 “5•25”赵庄110KV站无计划停电事故
1、事故经过
2011年5月25日7时11分,供电公司赵庄工区110KV变电站后台事故音响报警,事故照明灯亮,全站停电。值班人员查看后台发现“110KV赵庄Ⅱ回183线路失电”,随即向长治地调、供电公司电力调度及工区领导汇报。
7时13分,值班员拉开110KV赵庄Ⅱ回进线开关183、110KV母联100开关,按照应急预案拉开10kV各分盘负荷(除主扇风机854、855以外)。7时16分,合上110KV赵庄Ⅰ回进线182开关,恢复110KV南母供电,1#、5#主变带电,赵庄煤业主扇风机855带电,7时18分,赵庄二号井407-433线路带电。赵庄二号井35KV站随即向赵庄二号井主扇风机恢复供电。7时20分,送10KVI段813、815、847开关,恢复10KVI段其它负荷供电。7时22分,拉开10kVⅡ段所有分盘(除主扇外),7时26分,送110KV母联100开关给110KV北母供电,7时27分,2#、4#主变带电,赵庄二号井408-434线路带电,7时28分,恢复10KVⅡ段各分盘负荷供电。
经询问长治地调,大堡头220KV站188开关距离I段保护动作,事故相为A相,测距为3.48KM。供电公司线路工区随即对线路进行巡查,发现19#-20#塔之间A相架空导线有烧损痕迹。该处为中铁一局正在施工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1标段工地,询问现场施工人员:7时11分,长治县石哲镇张红斌驾驶晋D37957自卸车经过架空线下方时,车斗未放下触碰架空线路,车斗的左上角烧损,12个轮胎有11个被击穿爆胎。
7时11分,赵庄煤业井上下全部停电,主扇停运后,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全风压处,风井防爆盖自动打开。7时40分,井下16个队组455人全部撤离到大巷。7时17分,启动2#主扇,开始供风。7时19分至7时33分,井下变电所逐级恢复供电。停电期间,井下7个头面9处瓦斯超限,其中北三回风西段工作面最大瓦斯达39.9%。7时35分,开始恢复送电,指挥部根据井下各作业头面瓦斯情况开始组织瓦斯排放工作。7时40分,救护中队参与、通风副总、通风部有关人员排放北三回风西段瓦斯。9时许排放结束,至此井下全部恢复正常。
7时11分,赵庄二号井全矿井停电,主扇停运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矿调度员立即通知井下各队组将人员撤离至副井底,随即通知矿值班长、调度室主任、矿领导及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到调度室集合。7时20分,井下7个队组96人全部撤离至副井底。7时51分,主扇恢复运行。停电期间,井下瓦斯没有超限地点,最大瓦斯浓度为1304工作面机组探头,显示1.2%。7时57分,井下变电所高压恢复供电,10时52分,井下全部恢复正常供电。
2、事故原因
(1)长子县石哲镇张红斌驾驶晋D37957自卸车经过中铁一局施工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1标段工地上方的赵庄183线路19#-20#塔之间时,未放下车斗触碰架空线路,引起上级电源保护动作,是造成本次无计划停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供电公司也曾发现该施工标段存在的安全隐患,于2010年11月24日向中铁一局下发了“隐患通知书”,中铁一局也积极与地方进行协调改线,尚未协调成功,在施工地点竖立“警示标志牌”,但没有协调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是造成本次无计划停电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3)赵庄二号井机电队主扇司机业务不熟练,对主扇司机业务培训不到位,要求不严,是造成主扇恢复时间过长的主要原因。
3、防范措施
(1)供电公司要积极与中铁一局协商,要求其尽快改移线路,督促整改隐患;在未改移线路前,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赵庄二号井要加大主扇司机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主扇司机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赵庄二号井要增加主扇风机房计算机的备用电源,保证计算机的不间断运行,能够及时监控主扇风机的运行情况,在矿井恢复供电后及时启动主扇风机。
(4)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搞好技术会诊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职工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素质,防止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