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厂“8·31”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一、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2003年8月31日凌晨3时10分,松岗镇XX塑胶厂注塑车间

2、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3、事故人伤亡情况:一人死亡(胡某,女,31岁,文化程度初中 湖北省襄阳县人)

二、事故经过

经查,2003年8月30日19时,XX塑胶厂员工胡某上班和黎某负责21号机台,黎某负责开机,胡某负责削毛边。当日胡某私自和黎某调换工种,到了8月31日凌晨3时10分左右胡某操作注塑机过程中,违规作业,用左手将注好的产品从注塑机取出,在身体还没有离开安全门时, 右手按了关闭安全门开关,安全门关闭时将胡某胸部夹住,黎某发现后立即和同事把安全门打开,将胡某扶起来,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评述 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着各种机械设备,可以缩短产品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有力地促进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但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由于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等原因,往往容易引发各种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有人、机械、管理三方面的因素,本案例就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操作者随意调换岗位而造成的,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在日常安全管理中没有落实好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技术措施、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这种管理方面的缺陷,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使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产生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引起违章作业,使机械设备存在隐患,形成不安全状态。因此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加强安全教育、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手段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