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元煤业有限公司楠木山矿井 “7•21”运输事故
2008年7月21日9时10分,湖南开元煤业有限公司楠木山矿井主斜井发生一起断绳跑车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牵头,组织耒阳市安监局、监察局、煤炭工业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参加,于2008年8月13日至14日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企业名称:湖南开元煤业有限公司楠木山矿井。
2.企业性质:股份制企业。
3.事故时间:2008年7月21日9时10分。
4.事故地点:跑车地点为主井口变坡点下方5m处、人员伤亡地点是主斜井距井口变坡点以下240m处。
5.事故类别:运输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湖南开元煤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由原耒阳市董溪煤矿改制而组成,改制后为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2900万元。企业位于耒阳市导子乡曹流村,2006年1月12日公司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公司董事长肖开武。总经理李知灵,取得了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两证在有效期内。该公司下辖楠木山矿井、四家冲矿井,总核定生产能力为21万吨/年。
(二)矿井基本情况
楠木山矿井始建于1982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1995年由省计委批准立项,进行矿井改扩建; 1997年至2001年进行矿井技术改造,2002年由湖南省煤炭工业局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2007年矿井生产原煤为15.8万吨,今年至事故发生之日止,生产原煤8.8万吨。
楠木山矿井采矿许可证编号为:43000000521128,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为:D180楠木山矿井407025G1,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MK安许可证[2005]0294号。楠木山矿井经理陈治安,取得了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两证均在有效期内。
楠木山矿井位于白沙矿区资家台井田内,东与四家冲矿井毗邻,以F5断层为界,西以F12断层为界。构造形态呈一单斜,地层走向为东西,倾向南,倾角25—60°,一般35°左右。矿井内无大褶皱,但小褶区较发育,小断层较多,大断层有F12、F9通过本井田。构造属至中等类型。主斜井井口标高+146.135m,落底标高-102.217m,井筒倾角250,风井井口标高+151.766m,落底标高+118.939m,从+118m水平布置一条暗斜井至±0m水平,在±0m水平分东西两翼布置回风大巷。±0m水平甩道石门有联络巷与主井贯通。矿井-100m水平(即一水平)已基本结束,现主要生产水平为-160m水平(即二水平),目前正在建设新的主斜井,直接落位到-300m水平(即三水平)。
本井田一般含煤7层,5煤为主要可采煤层,6、7煤层局部可采。
5煤层:位于龙潭组地层之中部,上距3煤层平均厚度20m,煤厚0—4.78m,平均1.26m,可采含煤达69%。煤层结构较为简单,局部地段有泥岩或砂质泥岩夹矸,为不稳定可采煤层,是本矿主采煤层。
6煤层:位于龙潭组上中段之中下部,顶板为疏松砂岩,层位稳定,对比可靠,煤层厚度0-6.23m,平均0.5m。可采率为38%。属不稳定型煤层,为本矿局部可采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