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手抬运转托辊轴受绞

 事故经过:

  2006年12月19日夜班2:00时左右,酒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高烧作业区运行乙班岗位工罗X在巡检一混—1皮带时,发现一混—1皮带有一个下托辊轴承损坏,2:20左右,班长姜X在班中巡检至转7岗位值班室,罗X向姜X作了汇报,姜X便电话通知当班职工徐XX、杨XX到一混—1皮带协助罗X更换损坏的托辊,徐XX、杨XX二人接到电话后,随即来到现场;姜X便安排徐XX先将要更换的备用托辊运行到现场,2:50左右,罗X、徐XX、杨XX到皮带通廊内开始更换托辊。当时杨XX、徐XX站在皮带南侧,罗X在皮带北侧,徐XX先用撬杠撬托辊的加长轴,没有撬动,便伸手抓住托辊加长轴,想将托辊从支架上抬下来,结果被旋转的托辊加长轴将徐XX(男,49岁,皮带工,本工种工龄31年)右手拇指绞住,致使徐XX右手大拇指受伤。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损失工作日:300

  事故经济损失:15000元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主要原因

  托辊的加长轴本身制作不够规范,轴头用丝杆焊接,且带有螺母,给现场作业留下了隐患。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次要原因

  烧结厂危险源辨识当中规定:更换托辊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撬杠、手锤),而徐XX在用撬扛撬未能成功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直接用手抬运转的托辊轴,因此冒险作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2、间接原因”

  (1)皮带系统的使用维护规程和检修标准不完善,对职工现场作业指导不够。

  (2)高烧作业区虽然对皮带托辊加长轴的制作口头上有规定,但没有明确的成文标准,致使加长轴存在隐患。

  (3)在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对徐XX冒险作业行为监护制止不力,使冒险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

  (4)烧结厂高烧作业区对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不实不细,职工存在冒险作业行为,作业时未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