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穿拖鞋 左腿被截肢
事故经过: 1986年9月10日下午,某水泥厂包装工进行倒料工作,开机后,库不下料,于是手持钢管,站立在螺旋输送机上敲打库底。库下料后,准备下来,不料因脚穿泡沫拖鞋,行动不便,重心失稳,乱了方寸的左脚恰好踩进螺旋输送机上部10cm宽的缝隙内,正在运行的机器将其脚和腿绞了进去。立即停车并反转盘车,才将其腿脚退出,导致左腿高位截肢。 事故原因: 1.包装工未按规定穿着防护用品,而是穿着泡沫拖鞋,在凹凸不平的机器上行走,失足踩进机器缝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螺旋输送机10cm宽的缝隙上部没有盖板或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导致该事故的重要原因。 3.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实,明显的隐患没能得以消除。 1.上班时间,劳动者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绝不允许穿着拖鞋上岗操作。 2.设备、设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隐患必须予以消除,螺旋输送机10cm宽的缝隙如果不是工艺所必须的,则应当予以封闭;如果是工艺或是操作规程所不可避免的,则应在其上部加设盖板或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 3.水泥厂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订周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上岗人员实施全员、全面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设备、设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隐患,还要检查人员着装和精神状态;必须组织技术力量消除缺陷,事故隐患。
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