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新坪煤业发展有限公司“8•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概述
1.事故发生时间:2007年8月13日17时50分。
2.事故单位名称:涟源市湄江镇新坪煤业发展有限公司。
3.事故发生地点:+216水平三石门。
4.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详见附件3)。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始建于1983年,1985年1月正式投产。原为地方国有煤矿,2003年底改制为集体所有制煤矿,2006年元月改为股份制企业。矿井设计能力3万t/年,矿井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420447)、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181003112)、工商营业执照(证号4300001100641),矿长已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各种证照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全公司现有职工119人,其中井下采掘作业人员86人,2006年实际生产原煤3.1万t;采用“三八”作业制。矿区内交通以公路运输为主,国道207线从矿区外围通过,距矿井约2Km,距涟钢专用铁路株木站20km,距涟源市城区30Km,距娄底市城区38Km,铁路、公路交通均较为方便。
该矿开采渣渡矿区路馆井田煤层, 井田范围内含煤三层:3煤、5煤、6煤。其中3煤、6煤为不可采煤层。5煤分两个分层,分层间为泥岩。5上煤分层厚0~2.33m,煤厚变化大,绝大多数地段不可采。5下煤分层厚0.2~13.8m,一般厚1.9米,多为粒状结构,半暗~暗淡型煤,偶尔在靠近5煤层下分层顶板处可见亮煤条带,本层较稳定,为本井田唯一可采煤层,5煤层组总厚3.2~17.6m,一般厚5.8m;煤层倾角为10°~25°。5煤层的伪顶为炭质泥岩,在回采中易随采随落,直接顶为深灰~灰黑色薄层状泥岩、质软、遇水膨胀,中夹薄层状细粒砂岩,全层厚5.13~8.17m,一般6.8m,属1~2级顶板,直接底板为灰黑色、薄~中厚层状泥岩、砂质泥岩,一般厚3m左右,老底为灰~灰黑色含菱铁矿粉砂岩,一般厚8m左右,略有底鼓现象。
该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根据2006年矿井瓦斯鉴定资料,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3.50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7l m3/min。新坪煤矿自建矿以来已发生过多次煤与瓦斯突出。 根据煤炭工业湖南煤炭质量鉴定检查检验报告,该矿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性。
该矿采用平硐(标高+261m)暗斜井开拓方式,分区式通风系统。矿井当前布置11、12、13三个采区,每一个采区有一对暗斜井,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法和炮采回采工艺。
该矿采用分区式通风系统,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平硐为进风井,有二个回风井(1号、2号),各回风井均装有二台YBK56-№11/30型轴流式通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矿井总进风量为1120m3/min,总排风量为1260 m3/min。1号风井负责12采区的回风,排风量为540 m3/min,2号风井负责11、13两个采区的回风,排风量为720 m3/min。
该矿装备有KJ-90型安全监测系统。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均按要求安装了甲烷传感器(12个),二个风井均安设了风速传感器;地面设有专用监测机房,配备有值班人员,系统运行良好。
该矿建立了防突工程队,配置防突队长1人、组长2人,施钻员10人。防突措施主要是超前钻孔,采用2.2kw强力电煤钻施工钻孔,钻孔孔径一般为87mm。矿井配备有红旗-75防突钻机、MD-2型突出危险性预测仪,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因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严重,2004年几乎每次石门揭煤都发生突出,此后石门揭煤前采取先掘煤巷超前被揭煤地点数米,然后石门贯通煤巷,避免揭煤,近几年避免了石门揭煤突出。防突采掘工作面按出班炮进行管理,实行全井撤人、地面放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