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操作天车 小腿挤伤

 

企业名称
贵州分公司碳素厂
发生事故时间
2003年4月15日
伤亡人数
轻伤1人
生产过程
碳素生产
直接经济损失
1万元
间接经济损失
0.5万元
事故经过:
2003年4月15日10:20分,碳素厂一组装车间生产二班天车工黄某与组装工罗某开始在外铸生产现场进行托盘摆放工作。大约在11:15分左右,罗某指挥天车工黄某对北面一排从西向东第二盘托盘摆整齐(因该托盘与相邻托盘有偏差,须用天车将其摆正)。天车工黄某起吊后,发现托盘向南面超出,便动小车向北面移动,移动后发现托盘仍未对齐,再次向南面移动小车,因天车工黄某误操作移动天车小车过大,将正在南面一排从西向东第二盘处校碳块的组装工杨某左小腿挤伤。
事故原因:
1.天车工黄某在操作过程中误操作天车小车。
2.组装工杨某明知天车正在作业,仍然进入天车下进行校块。
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一、事故责任分析
1.天车工黄某误操作,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2.组装工杨某安全意识不强,在天车起吊危险区内进行作业,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
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给予事故主要责任人黄某一次性扣款500元;
2.给予事故次要责任人杨某一次性扣款300元;
3.扣除一组装车间风险抵押金人均20元;
4.撤消一组装车间“安全生产标准化车间”称号;并扣除责任车间人均10元;
5撤消一组装车间生产二班“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称号;并扣除责任班组人均20元;
6.建议分厂给予一组装车间主任刘某和生产副主任吴某内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防范措施:
1.对天车操作人员黄某下岗培训一周。该工作由分厂安全环保科负责,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方能从新上岗。
2.将此次事故通报全厂。
3.对全厂天车工及配合人员进行一次电化教育。